>>> 2006年第6期
肥胖,代谢综合征的罪魁祸首
作者:包玉倩
人们不难发现,胖子常常会患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等疾病。大量的科学研究发现,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是动脉粥样硬化的主要危险因素,可引起心脑血管事件的高发,即平时所说的心肌梗死、中风等。
认识代谢综合征
医学上将上述心血管危险因素集中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现象称作代谢综合征。早在上世纪40~50年代就有学者发现,腹型肥胖者容易出现血糖、血脂代谢异常,此后发觉这种现象的产生与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有关,便将其称为“富裕综合征”及“多种代谢异常综合征”。
20世纪80年代末,Reaven等认为这种现象的共同发病基础是胰岛素抵抗,因此将这种状态称之为“胰岛素抵抗综合征”。
由于肥胖病患者日益增多,肥胖、高血压、血脂紊乱、糖尿病集结发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同时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联系日益明了,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专家组最终将其称为代谢综合征。
诊断标准
各国对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并不相同。2004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根据中国人的特点提出了适合中国人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只要具备以下4项组成成分中的3项或全部即可诊断为代谢综合征:
1.超重或肥胖BMI≥25千克/米2;
2.高血糖空腹血糖≥6.1毫摩尔/升 (110毫克/分升)及(或)餐后2小时血糖≥7.8毫摩尔/升(140毫克/分升),及(或)已确诊为糖尿病者;
3.高血压收缩压/舒张压≥140/90毫米汞柱及(或)已确诊为高血压者;
4.血脂紊乱空腹血甘油三酯≥1.7毫摩尔/升(150毫克/分升),及(或)空腹血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男性<0.9毫摩尔/升(35毫克/分升)、女性<1.0毫摩尔/升(39毫克/分升)。
根据我国的诊断标准,我们医院进行的社区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目前上海社区20岁以上成人中代谢综合征的患病率达14%~16%。
2005年4月国际糖尿病联盟(IDF)提出了首个“IDF代谢综合征全球共识定义”,包括“临床实用定义”部分和用于研究的“白金标准定义”部分。根据临床实用定义,确定一个人是否为代谢综合征,必须具备:
中心性肥胖
具体判断标准根据各国具体情况,中国人男性腰围≥90厘米,女性腰围≥80厘米即为中心性肥胖,中心性肥胖是诊断代谢综合征的必备条件;符合下列4因素中任意2项即:
① 甘油三酯水平,>150毫克/分升(1.7毫摩尔/升),或现已接受治疗;
②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男性<40毫克/分升(1.03毫摩尔/升),女性<50毫克/分升(1.29毫摩尔/升)或现已接受治疗;
③ 血压升高:收缩压≥13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85毫米汞柱,或已经诊断为高血压而接受治疗;
④空腹血糖升高:空腹血糖≥100毫克/分升(5.6毫摩尔/升),或已诊断为2型糖尿病。
代谢综合征及其各个组分的发病机制很复杂,目前尚未充分明了,但中心性肥胖和胰岛素抵抗是公认的致病因素。尽管腹型肥胖、2型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的时间并不一致,但疾病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顺序关系,往往是先有肥胖,再进一步发生胰岛素抵抗、代谢综合征。
治疗原则
治疗代谢综合征首要的问题是控制体重,合理饮食、适当运动、摒弃不良的生活方式是减重的重要措施。由于肥胖受遗传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千万不能仅仅依赖药物减肥而不管住嘴巴,只有在饮食和运动治疗效果不显著的情况下,才需考虑辅助药物治疗。
因为代谢综合征涵盖了多种疾病成分,所以在治疗时需“多管齐下”,除了保持理想的体重和腰围之外,尚需兼顾血压、血脂、血糖的状况。需要提醒的是,单有治疗措施并不意味着疾病肯定能被控制,治疗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各项代谢指标的持续、全面达标。
(作者每周一下午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