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6期

曝晒,当心皮肤癌

作者:郁汉明




  郁汉明上海市抗癌协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市东医院平凉分院主任、主任医师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有50万人被确诊为皮肤癌患者,据分析,多与在烈日下曝晒有关。因而使得一向喜欢在海滨沙滩及草地上晒太阳的美国人“望日而逃”……
  
  太阳与生命活动密切相关。没有太阳,就没有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也没有人类的今天。太阳的能量是通过速度为每秒299 792千米的电磁波传送的。阳光实际上是各种波长的紫外线、红外线和可见光,其中紫外线是一种波长很短、具有化学活性的电磁波。适量的紫外线对地球上生命活动、万物生长、人类繁衍是必不可少的。但研究表明,人类及动物长期曝晒在阳光下,由于紫外线的过量辐射,不仅对眼睛造成伤害,而且对皮肤有致癌作用。
  专家认为,对皮肤有致癌作用的紫外线,仅限于紫外线中的中谱,即波长在2 700~3 400埃的光谱范围。如果人类皮肤受到该光谱紫外线的过度及长期照射,而且是易感人群,那么,就很可能患上皮肤癌。
  由于紫外线对皮肤的持续照射,会使皮肤细胞内部形成带正电或负电的原子基团,即自由基;自由基能与细胞中某些化学物质发生反应,从而破坏皮肤细胞中的胶原物质与弹性纤维,使皮肤产生皱纹,过早变老;同时削弱了具有抗癌能力的淋巴细胞的活力,使机体免疫力下降。此时,受紫外线辐射损伤的皮肤细胞开始变性、变异,出现异常增生,进而发展为皮肤癌。
  皮肤癌是人类常见的癌症之一,多数为基底细胞癌与鳞状细胞癌。紫外线照射引发的皮肤癌多发生在人体直接裸露的部位,如脸、颈、背、前臂与小腿等处。在美国,每年至少发生30万以上新病例,而大多数皮肤癌的死亡是由恶性黑色素瘤引起的,但非黑素皮肤癌也有一定病死率。尽管皮肤癌的治愈率可达90%以上,但因其发病率高,复发率也高,故对人类健康带来很大痛苦。
  经观察,白种人以及照射后色素不增加的有色人种,易发生皮肤癌。中国人是黄色人种,属皮肤癌低发人种,但也要避免曝晒。
  阳光中紫外线到达地球表面的量,在不同时间其量也不同,而且其辐射强度还受臭氧浓度的影响。有资料表明,大气中臭氧含量每减少1%,就有可能使皮肤癌的发生率增加2%~3%。由此可知做好环保工作,保护臭氧层不受破坏是多么重要了。
  为指导人们了解当日太阳紫外线的强度,提醒加强对紫外线的防护,各地天文台近几年开始发布“紫外线指数”。“紫外线指数”是指太阳位于天空最高位时,到达地球表面的太阳光线中,紫外线对人体皮肤可能的影响程度。
  一般来讲,在晴朗天气,上午11点至下午3点,这段时间(4个小时)紫外线强度指数较高,到达地球表面的紫外线能量占60%。约85%的因紫外线致皮肤癌的患者,曾长年在这段时间内的强烈阳光下工作。
  建议在烈日下工作,一般每天不要超过5小时。不仅是夏天酷暑晴天的上午11点至下午3点要注意保护皮肤,要当心秋天的“秋老虎咬人”。在烈日下工作、行走要戴太阳帽或草帽、涂防晒油(霜)、撑晴雨伞、配太阳镜等,尽可能减少紫外线对裸露皮肤、眼睛的直接照射。
  顺便强调的是,不要戴没有防护紫外线功能的太阳镜,这比不戴眼镜更伤眼睛。因为紫外线过量照射还会致白内障。有报道认为,常年受紫外线过多照射的人,其患白内障的危险性是那些不晒太阳者的3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