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9期

“过度治疗”害处多

作者:何裕民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
  
  科学研究表明,人体内蕴藏的抗癌能力是巨大的,若调动发挥得当,它的抗癌力将高出平时数十倍。更何况从内部调节人体的免疫平衡没有任何副作用。这样,我们就不必以牺牲正常细胞为代价来对癌细胞进行斩尽杀绝,使癌症也变成像糖尿病、心脏病等普通的慢性疾病一样,让它们在体内与人“和平共处”!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认为得了癌症,只有做手术切除肿瘤,或用放疗、化疗等方法,将癌细胞彻底杀死,才能尽快康复。可以说,这是每个癌症患者和家属的希冀。其实,对待癌症的治疗应有正确的理解,该用哪种治疗办法,需根据病情来定,并非像有的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是早期,可做手术、放疗或化疗等。若是晚期又发生癌转移的患者,在治疗上已不适宜于手术,若是非要做手术,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反而会增加病人的痛苦,降低生存质量。所以,对晚期癌症患者应针对病情,采用不同的对症治疗方法,以改善症状,减轻痛苦,让癌症患者与癌“和平共处”,从而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
  让癌症患者与癌“和平共处”,是现代医学治癌观念的一种根本转变,是以提高临床获益率为根本目的。通俗地讲,就是当癌症处于稳定期,即人体内的肿瘤停止生长或生长非常缓慢时,癌症患者和肿瘤就可以“和平共处”,放弃原本“歼灭战”的战术,和癌症打一场以提高自身免疫力为主的“拉锯战”。
  一位护士患了结肠癌,已经多部位转移,不再是手术的适应证了,但仍被进行了结肠切除。术后不久癌细胞转移到小肠,又切小肠,不久又转移到胃部,再行胃切除。后来,这位护士已瘦得皮包骨头,每天只能靠静脉输入全营养液维持,最后一次手术后,她仅活了3个月。
  一位晚期肺癌患者已不适合做手术,但医生仍给他做了肺切除手术,结果患者在手术后的第3个月死去。而如果不做手术采取中医中药保守治疗,患者完全可以生存更长时间,而且活得没那么痛苦。
  癌症患者的“过度治疗”问题日益引起医学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所谓“过度治疗”就是指医生给予患者的治疗强度超过患者的治疗需要,其结果是不但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身体伤害,更浪费了医疗费用。
  目前,我国的肿瘤治疗存在着相当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各科医生对前来本科室就诊的癌症患者,往往首选自己本专业熟悉的治疗方法,失败后才考虑其他方法,患者因此不仅加重经济负担,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比如按照美国NCCN的肿瘤治疗指南,晚期肺癌患者或术后肺癌患者,化疗的周期一般不应超过4~6个周期,但在我国,长达10个、20个周期的化疗也一样普遍存在。
  另外,按照美国癌症综合网络(NCCN)的肿瘤治疗指南,年龄超过60岁,已达3A期(局部晚期)的肺癌患者,术后不宜进行放射治疗,因为此类患者的免疫力极弱,另外患者如经放射治疗,会出现放射性肺炎,这无疑将加速患者的死亡。但在我国,不少医院为了经济利益,对70岁以上甚至是80岁以上的患者进行放射治疗者比比皆是,这很不正常。
  有人认为,对晚期癌症患者实行姑息治疗,似乎不太人道。殊不知,这时候的防守就是最积极的进攻。如果对病人“过度治疗”,对任何一个晚期癌症患者,都无疑是雪上加霜。目前治疗癌症的常用方法,无非是外科手术、放疗和化疗。其虽被称为治疗癌症的“三板斧”,但却不一定都适合晚期癌症患者。例如对高龄癌症患者,治疗就需特别谨慎,因为很大一部分高龄患者通常可“带癌生存”,此时,强求手术、放化疗反而会促使病情恶化。临床常常可以见到,癌症病人的死亡不是因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于过度积极的杀伤性治疗所致。如肝癌合并肝硬化腹水、黄疸,仍然手术和化疗药物介入,结果导致病人肝功能衰竭而死;肺癌肺气肿淋巴结转移,肺叶切除后再化疗,结果病人呼吸衰竭更加严重;白细胞过低仍然坚持高强度化疗,结果患者骨髓衰竭合并感染高热而死亡等等。这样的治疗,简直就是花钱买罪受。
  出现“过度治疗”的另一个原因是错误观念误导,是“以病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过于强调肿块的消除和癌细胞的杀灭。盲目地认为肿块没有了,病就好了,而结果往往是“瘤尚存,钱没有了,人也没了”。癌症多是人体内环境失调引起的,如果致癌因素不消除,机体的生理和代谢没有恢复正常,即使我们有能力把肿块坚决彻底地消灭,但因为病人机体内仍处于“宜癌”状态而最终难以脱逃癌症复发的厄运。所以,我们认为:治疗只是手段,救人才是目的。癌症的治疗,一定要从病因病机入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治疗上要以最大限度延长患者的生命,提高生存质量为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