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0期
确诊骨质疏松症应做哪些检查
作者:林发雄
骨质疏松症的诊断目前多采用综合诊断法,以骨矿含量(BMC)或骨密度(BMD)测定结果为主,结合年龄、性别、症状、体征、骨折、生化检测等进行综合分析以确诊骨质疏松。
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了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以双能X线测定的骨密度作为骨质疏松症诊断“金标准”,现在已经被全世界医学界认可并广泛应用。我国目前各大医院也同样应用WHO制订的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骨质疏松症骨密度测定的诊断标准“T”值评分,即骨密度(BMD)在青年成人平均值的一个标准差(简称SD)之内的“T”值。
要注意的是“T”值是按照测定的骨量值与同性别峰值骨量相比,依据骨量下降的标准差(SD)作出骨质疏松的诊断与分级。一般以第1至第4腰椎(L1~L4)骨密度平均值作为腰椎骨密度诊断值,髋部则以股骨颈作为髋部骨密度诊断值。
若以骨量测得值(BMD)与同性别年龄组人群骨量平均值相比,以标准差表示称为“Z”值,“Z”值不作为诊断用,但有助于分析受检者所测的值是否真正低于同龄人群的骨密度值,这对预测骨折风险有意义。最后只要把腰部和髋部骨密度的“T”值检测结果和WHO制订的诊断标准对照,即可作出是否患有骨质疏松症及其严重程度的分级诊断了。
骨密度测定其临床意义有:
1. 目前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是以骨密度测定值为主要依据,故骨密度检测可以诊断患者是否患有骨质疏松症。
2. 通过骨密度检测,按其“T”值的多少以及是否伴有骨折可以对骨质疏松患者进行分级诊断,以区别患者骨质疏松症的轻重程度。
3. 一般医师要求骨质疏松症患者在治疗前测定一次骨密度,治疗一年后再检测一次骨密度,两次检查结果对比,可以发现前后两次骨密度的改变,以监测疗效,引导第二年治疗方案的制订。
骨质疏松症的血、尿生化检查对骨质疏松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分型、预防和治疗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临床意义有:
1. 有助于骨质疏松症的诊断、分型和鉴别诊断。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可有骨密度低,但血钙(Ca)、磷(P)、碱性磷酸酶(AKP)一般在正常范围内;继发性骨质疏松症Ca、P、AKP多为异常,血Ca升高多见于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糖尿病、肾脏病、骨转移性癌肿和维生素D中毒者。血P升高多见于肾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原发性甲亢、多发性骨髓瘤等;血P下降多见于甲状旁腺功能亢进、佝偻病和软骨病。AKP升高多见于甲亢、甲状旁腺功能亢进、佝偻病、软骨病、骨转移性癌症、肝病等。
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分为绝经后(I型)和老年性(II型)两种,I型多表现为骨形成和骨吸收的指标均高,即高转换型;II型骨质疏松症患者表现为骨形成及骨吸收的指标多在正常范围或低于正常范围,即低转换型。血中25羟基维生素D[25(OH)D]低,则具有生物活性的骨化三醇合成减少,钙吸收也减少,血钙低可刺激甲状旁腺激素(PTH)分泌形成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更加快骨破坏、骨丢失,加重骨质疏松症。
2. 有助于骨质疏松症患者骨折危险的发现。可根据患者生化检查发现骨丢失情况和速率,制订适宜的治疗方案。骨质疏松症患者中,生化检查若发现骨高转换率伴有低骨密度者可提示他们是骨折危险性人群。例如,在临床中若发现患者PTH增高的同时,也检测到血清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TRACP-5b)增高时,则表示该患者为骨转换率高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存在骨折的危险性,应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发生骨折。
3. 有助于评价治疗效果。在治疗期间可定期复查患者血尿生化,并根据用药前后的化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以评价治疗效果,必要时,可调整用药剂量和用药类别,修正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作者每周二上午有专家门诊)
“T”值评分表
正常 >-1SD
骨量减少 -1SD~-2.5SD
骨质疏松 ≤-2.5SD
严重骨质疏松 ≤-2.5SD,且伴有一个部位以上的骨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