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1期

停药时机,大有讲究

作者:李定国




  常言道:“用药如用兵”。那么,用药治病也就跟打仗一样:“敌人来犯”就要擂鼓上阵,让药物“上!”战斗结束就要鸣金收兵,将药物“撤!”何时“鸣金收兵”(撤药)得根据病情轻重、用药的疗程而定。处方药当然需按医生的医嘱停药,非处方药(OTC)往往要自己掌握。下面几项把握停药时机的要领可供参考。
  
  立即停药不能等
  
  便秘、痛经、花粉过敏、饮食不节引起的吐泻,以及持续不久的症状,其用药往往采取“速战速决”,症状解除马上撤药。如头痛、牙痛用去痛片,发热用解热剂,胃肠痉挛引起的腹痛用阿托品或654-2等,症解药停,不应滥用久服。是药三分毒,如果该停不停,不仅是一种浪费,更严重的是药物会增加肝肾的负担和产生毒副作用。
  此外,应用毒副作用较多或容易产生依赖性的药物,也应当“见好就收”及时停药。如长期用度冷丁止痛,用安定催眠,容易产生依赖、成瘾。长期滥服四环素、氯霉素等广谱抗生素,可造成消化道菌群失调,引起二重感染而导致“抗生素相关性肠炎”,除了可引起腹痛、腹泻,严重者可出现脱水、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等,甚至危及婴幼儿的生命。
  
  按照疗程不能急
  
  对不少疾病,为了达到彻底治疗的目的,有比较明确的用药疗程,其疗程有数日、一周、半月或更长者。如抗痨药治肺结核3个月为一疗程,全疗程一年或一年半;再如海群生治疗丝虫病的7日疗法;H2受体拮抗剂治疗溃疡病的4~6周一疗程等。一般是疗程完成才能停药。H2受体拮抗剂治疗溃疡病的疗程结束后,即使胃镜检查溃疡已经愈合,一般还要继续用药以巩固疗效。因为消化性溃疡容易复发,尤其是十二指肠溃疡,治愈后若立即停药,复发率高达80%。因此必须“宜将剩勇追穷寇”——为防止复发,在溃疡治愈后,还应使用小剂量药物进行维持治疗,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三年五年。
  
  长期用药不能断
  
  一些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癫痫及精神病等,目前尚无特效药,用药只能治其标,不能治其本。用药后能减轻症状,可一旦停药,症状又会复发。这类疾病大多需长期用药,有的甚至终身服药。服这些药物,也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式地服服停停,应该按医嘱服药。
  
  缓慢停药不能快
  
  某些药在长期应用中不能“急刹车”,否则会使病情“反跳”、加重,甚至危及生命。如长期应用β受体阻滞剂心得安治疗高血压、甲亢或心律失常,骤然停药,除了导致“反跳性高血压”,严重者还会引起心绞痛、心肌梗死而死亡。长期应用皮质激素也不能骤停,要像火车进站那样,先减速(减量)再“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