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1期
调脂治疗“三步曲”
作者:魏 盟 沈 虹
一、早期诊断
由于血脂异常没有任何临床症状,因此血脂异常的检出往往是通过常规检验而发现。如果具有以下情况,就应警惕血脂异常及其带来的心血管病危险性,应常规接受血脂检查。例如已有冠心病、脑血管病者;有高血压、糖尿病、肥胖或吸烟者;有冠心病家族史者,尤其是直系亲属中有早发病或早病死者;有黄色瘤者(通常在上眼皮内侧);家族中有高脂血症者;45岁以上男性和绝经后女性。建议这些人群每年测定一次空腹血脂,至少包括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和甘油三酯(TG)四项基本检测项目。
正常人的TC和LDL-C的合适范围分别是<5.18毫摩尔/升和3.37毫摩尔/升,>6.19 毫摩尔/升和/或4.14毫摩尔/升就可诊断为高胆固醇血症,而介乎二者之间者属边缘性升高。LDL-C是主要的致动脉粥样硬化胆固醇,它的水平与TC水平基本平行。
TG<1.70毫摩尔/升为合适范围,1.70~2.25毫摩尔/升之间为边缘性升高,>2.26毫摩尔/升即可诊断为高甘油三酯血症。
血中TC与TG同时升高达到上述标准的,我们称之为“混合性高脂血症”。
HDL-C是抗动脉粥样硬化胆固醇,为“好胆固醇”,它降低至<1.04毫摩尔/升也是不正常的,诊断为低高密度脂蛋白血症。
二、长期治疗
我们通常根据血脂水平、心血管危险因素以及冠心病、糖尿病和其他动脉粥样硬化疾病来将人群分为四个不同的级别。心血管危险因素包括高血压、吸烟、肥胖、低HDL-C血症、早发冠心病家族史和男性≥45岁、绝经后女性。而高血压在我国相对于其他危险因素,对于心血管病的致病作用更强,有着“以一抵三”的“美誉”。
第一级别:低危人群。指的是:①TC/LDL-C升高同时伴有0~2种危险因素者,高血压“以一抵三”,因此这里要除外高血压,或②TC / LDL-C边缘性升高同时伴有高血压或高血压以外的其他危险因素3种以上者。这些人群未来10年内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性<5%。
第二级别:中危人群。指的是未来10年内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性为5%~10%。他们包括①TC / LDL-C升高同时伴有高血压或高血压以外的其他危险因素3种以上者,以及②TC /LDL-C边缘性升高同时伴有高血压且高血压以外的其他危险因素1种以上者(相当于4种以上的危险因素)。这些人群大多是高血压病人。
第三级别:高危人群。为已发生冠心病、脑梗、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下肢动脉闭塞或糖尿病患者;他们未来10年内发生或再次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性明显增加,为10%~15%。糖尿病患者尤其应该注意,过去将糖尿病列为冠心病的危险因素之一,而现在认为有糖尿病的人和发生过心肌梗死的人一样危险,不要以为糖尿病的TC/LDL-C检测值在正常范围之内就是正常而无需治疗或干预的。
第四级别:极高危人群。指的是因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入院的冠心病病人或冠心病合并糖尿病的病人。
级别越高,发生心血管病的危险性越大,调脂治疗的目标也越严格。
三、定期监测
服药不是简单的一杯水一颗药的日复一日重复,尤其对于“漫不经心”的人来说,调脂治疗开始之后就应进行定期监测有效性和安全性。反映在检测项目上就是血脂、肝酶和肌酸激酶。
这里,“因噎废食”的人要问了:他汀类药物长期服用发生不良反应怎么办?其实,对大部分人来说,这类药物耐受性比较好,副作用(包括肝脏转氨酶升高、肌病,严重而罕见者可导致肌溶解、急性肾功能不全)在一些特殊人群里发生的危险性增加,例如大剂量用药、高龄、体型瘦小、甲状腺机能减退、慢性肾病、合用贝特类药物、抗抑郁药、红霉素、克拉霉素或饮用大量西柚汁者。
值得一提的是,肌酶的水平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应排除运动和体力劳动之后再做决定。
早期诊断,早期受益。而一旦接受药物治疗,就没有什么“疗程”的概念,务必坚持长时间服用并随访血脂水平和肝酶、肌酶,不能随意减量及停药。只有做好以上调脂治疗“三步曲”,才能真正降低心血管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让自己的血管和心脏保持健康、年轻。
(魏盟主任每周一下午、周三上午有专家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