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11期

男友得寸进尺该如何应对

作者:周运珠

  我是一个感情丰富、忧郁善感的女子,向往纯洁的传统感情,推崇在感情上应认真、从一而终。今年初,我认识了W,很快坠入了自己编织的情网里。
  恋爱最初的一个月,W几次想吻我,都被我避开了。他说我如同修女一般的纯洁。我们的感情发展得很顺利,不久,顺着他的引导,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不久,在接吻的同时W多次大胆而老练地把手伸进我的内衣,抚摸我各处的肌肤。一向保守的我,完全沉浸在爱情的甜美之中,竟没有做任何的抗拒。每次事后,我都孩子似地哭了,我觉得自己是个坏女孩,我们的行为粉碎了我传统的美好感情。他并没有生气,总是温柔地为我拭去泪水,喂我喝水,让我冷静下来。我问他:“我们这样做好不好?一点也不美好了吧?”可是他说,这很好,可以加深彼此的感情。
  他曾对我说:“夫妻是合法的妓院”,还时常给我说一些同居、试婚、乱伦、乱交、群宿等让我觉得很难堪的话题,还常常提到他的朋友谈恋爱使女方怀孕的事。但同时他又向我表白,他不会那样做,他要把最美好的留在最后。
  我是真心爱着W的,可一想到他的行为,我迷惑了。我不知道别人,大多数正常的恋爱是怎么样的。我羞于去请教别人,只好给自己找一个借口:只要他对我好就够了,只要我们彼此真心相爱就够了,那些行为也许缘于一种爱吧,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容易冲动吧?于是,在我的“默许”之下,他越发大胆起来,有几次他还隔着健美裤抚摸我的下身。但是对他的进一步要求,我始终没有答应。
  不久,他提出分手,结束了我们这段短暂的感情。医生,恋爱中的这些亲昵行为是正常的吗?怎样才是适度的范围?恋爱中的我又该怎样正确看待这类言行呢?
  心理医生点评:
  当人进入青春期后,性生理发育已基本成熟,已具备性活动和生殖的能力。但人与动物不同,动物雌雄相遇,如果正值发情期,只要双方吸引,一般都会发生交配行为,没有什么阻碍和干涉。人就不能这样随便了。
  性学上所谓的性行为,并非专指单一的性交行为,它只是整个性行为中的一个方面,被称为目的性行为。除此之外,还有边缘性行为和过程性行为,前者主要指的是两性的情感交流行为,如写情书、说情话等。后者指的是男女间相互爱抚、亲吻等亲昵动作。三者间存在一个循序渐进的层递关系,可视为正常的恋爱性行为的三个阶段。
  边缘性行为是一种初级的性行为,它能给恋爱中的双方带来浪漫色彩,但却带不来性欲的满足。所以,当谈恋爱到达一定程度时,恋爱中的一方或双方便会情难自禁地把边缘性行为升级为过程性行为,于是亲昵行为便出现了。轻柔地抚摸、热烈地狂吻、有力地拥抱,象一个个巨浪冲击着恋爱中青年男女的心灵和肉体,让他们饱尝甜蜜。对于未婚男女来说,这种行为已经能够使他们达到情感高潮,并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性紧张,所以未婚男女对于这种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和耐性。毫无疑问,肌肤之亲在加强爱的感性上有着绝对的催化作用。
  但人的感情并不可能都是永远如此“纯洁”,由于亲昵行为有极大的刺激性作用,对于情欲旺盛而又有性经验的人来说,就难免一跃而进入目的性行为——性交。咨询者的男友W就属于该类人。要想阻止这种目的性行为的发生,只有靠人的自制力和理性的干预。W的自制力是步步削弱的,而当他发现女方“食古不化屡教不改”后,便失去了耐心,提出了分手。
  恋爱期间的亲昵动作,怎样才算适度?以咨询者男友的做法而言,就过度了。因为很显然的,他行为的目的是想挑逗女方进行进一步的目的性行为。由此可明确地说,恋爱期间的举止动作,以不触及一级敏感区(即生殖器区)为度。至于一般的拥、吻和肌肤抚摸,只要双方感情达到一定程度,一方主动,一方接受则不为过。但如果一方不接受而一方强行为之,也当为过。但人品的好坏,不能仅以恋爱中的行为来判定,冲动和蓄意不能等同对待。就W的行为而言,应当说他是蓄意的,故而这女孩对其做适当的防范实属必要。
  作为恋爱中的女方,在看待男友的这些行为时,应主要看他是否能为你设身处地地着想。如果你是比较保守的,他就应当尊重你的意愿而不轻易地触及你;如果你是比较开放的,他应该能适可而止而不去一味的附合你。明智而理性的男性,他们知道如何爱护女友,虽然有亲昵行为,但从不过分。这种情况,作为他的女友就应正确对待,不能把亲昵行为看成是下流和不正经举动。否则易发生误解,而使美满姻缘失之交臂,铸成分手后的永远遗憾。相反,象W一样,一见面就知道亲昵,总围绕着性的接触转,对女方步步紧逼,甚至利用女方的弱点以达到性交目的人,你就必须警惕了。
  最后,送给这位姑娘一句话:对待恋爱中的亲昵行为,传统固然保险,但过分传统也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