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期
高潮时妻子爱“咬”我
作者:刘晓荻
在某运输公司开车的林师傅,近日痛苦万分地向性心理专家王教授倾诉到:“我浑身伤痕累累,简直受不了,我想把她‘休’了……”
“不要激动,慢慢讲”。长期接受心理门诊的王教授不慌不忙地劝慰到。原来林师傅体格健壮,加之长期在外见多识广,床上工夫、作爱技巧十分了得,每次外出回家后,都会轻车熟路地把夫妻生活推向高潮。只是令林师傅烦恼的是,在每次性生活快进入高潮时,妻子喜欢狠狠地咬他。他感到十分恼火,也很不解:她是位教师,平时斯文柔和,对我体贴入微,按理说她不该偏偏在那个时候对我“下此毒口”。
王教授以理解的口吻解释到,这种情形并非只有你一人曾经历过,很多妻子在性高潮来临时常常情不自禁地抓咬丈夫的肩膀、脖子,或用力吸咬对方嘴唇、舌头等,因丈夫“不堪忍受”致使美好的性高潮变得痛苦尴尬。而在你视为“粗暴”的这些性行为中,“咬”这个动作非常普遍,有妻子咬丈夫,也有丈夫咬妻子。有学者认为,性生活的准备阶段,亲吻是最通常的爱恋动作,但随着性快感的上升,部分丈夫或妻子感觉这个温柔的动作缺乏力度,高潮时只有“咬”这样的动作才足以表达快感。
有调查结果显示,在性生活中用抓、咬、掐等动作的人,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因为男性常是性生活的主动者,如果他们要增强刺激,通常会把气力使用在性交动作上。而女性虽然也可以发挥主动精神参与性生活,但在性爱过程中常常表现为被动的接受与等待。当她们需要表达强烈感情时,多数女性会不自主的呻吟,更有甚者喜欢大喊大叫。但也有少数女性会另辟“蹊径”,抓、咬等动作就情不自禁的展现了出来。
有人认为抓咬动作是“性虐待”,其实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性虐待往往是指一方在性生活中自始至终以性暴力施虐于另一方,而不是等到接近或到了高潮时才有的过激行为。可以这样说,不管是性虐待还是性交中的一般抓咬等行为,只要没有超出对方身心能够忍受的限度,都属于性生活的正常范畴。
因此,如果你不能忍受对方的某些行为,关键是应加强交流,彼此沟通,必要时可请心理医生给予疏导,切记以“暴”易“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