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8期
紧急避孕药只能应急使用
作者:王忠民
近来,有许多青年男女在门诊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中,咨询紧急避孕药的问题,诉说他们对这一问题的困惑与迷茫。
“我与男友发生了性关系,因不打算怀孕,立即服用了紧急避孕药。两天后,我们又进行了性生活,这一次事完后,还要不要再服用紧急避孕药?”
“我和女朋友发生了性关系,我们都是学生,绝对不可怀孕。我让她连续服用了3次紧急避孕药物米非司酮。请问,这会不会出现问题,对身体有没有害处?”
“我妻子自从服用了紧急避孕药,身上一直不干净,这是为什么,是不是药物的副作用?”
......
紧急避孕,顾名思义就是在一种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所谓“紧急情况”,是指在性生活时,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或所采用避孕方法失败时所发生的事情。常常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即兴性交,避孕套破裂、滑脱,漏服避孕药,宫内节育器脱落,遭人强暴等。这些特殊情况下的性交有可能怀孕,但又不能怀孕,这就必须采取果断的避孕措施,即采取一些非常规的紧急防护措施作为补救。
紧急避孕首先要有紧急的特点,要求在性生活后48小时之内完成。这种服药方法,一般只限在短时期内有效,之后不再有保护作用。但有不少服用者却认为,反正服用了紧急避孕药,再进行一次性生活是安全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临床上,经医学研究试验证实,有紧急避孕作用的方法超过12种。这些药属非处方用药,必须要医生处方。
目前,常用的紧急避孕药有左旋诀诺孕酮和米非司酮。服用左旋炔诺孕酮,是在房事后尽快服一片,间隔12小时后再服一片。
对于米非司酮,临床观察证实,它很有可能成为人类迄今为止最有希望的紧急避孕药物,该药的特点是其他药物所无法比拟的,它具有高效、简便、安全等众多优点,而且价格较便宜。每次仅需口服25毫克米非司酮1片即可。
服用紧急避孕药物,要有时间观念。服用越早,效果越好,不可延误时机,最迟不能超过72小时。如果在排卵期性生活,更不可迟疑。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紧急避孕药是一种临时性补救药物,而不是常规用药,服后具有明显的副作用。如果在每次房事后重复使用,将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会对月经周期有一定改变,或延迟,或月经紊乱,出现出血或点滴出血,给服用者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