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2期
阿拉法特引出的死亡判定
作者:高旭滨
最近,全世界都把目光投向法国的病床,投向巴勒斯坦斗士阿拉法特,他病入膏肓,生命之火犹如风中烛光。在各怀企盼的关注中,诸如“脑死亡”和“临床死亡”等名词充斥媒体。
人们不禁想知道:脑死亡和临床死亡有什么区别,对弥留中的人做出各种不同的死亡判别意义何在?
长期以来,人们接受的死亡是以心跳和呼吸的永久停止作为标志的。由于医学的进步,尤其是复苏理论和手段的进步,越来越多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经过抢救又获新生。而随着器官移植的广泛开展,要求医学上对无抢救成功可能的病例尽早做出判断,以利于提高移植器官的成活率。
研究发现,心跳、呼吸停止后,部分器官组织在短时间内可能还没有完全死亡,给脑死亡的人以循环和呼吸支持,仍能保持一段时间其他脏器的生命,可供移植之用。
而对生命和机体整体功能最具意义的器官是大脑。当大脑的功能完全消失后,具有完整意义的个体生命也就停止了。因此,医学上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一般讲,枕骨大孔(颅骨和颈椎的交界处)以上部分的全脑死亡,就是脑死亡。这时,不管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全身其他脏器组织是否完全死亡,都可以宣布脑死亡,有的国家法律规定这时就可以停止抢救。当然,是否脑死亡,需要专业人员根据自主呼吸、神经反射、瞳孔和脑电波、脑循环等状况作出判断。当确定全脑功能不可逆停止时,现阶段医学水平就不可能恢复其生命了。
发稿时,阿拉法特还在等待,等待医学对其生命的判断;世界上不同的人也在等待,等待它带来的国际政治影响和中东格局的变化;我们也在等待,等待医学进步能够让更多的生命在生物学允许的时间内延续、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