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7期

非处方药并非终身制

作者:本刊资料库




  OTC小百科
  非处方药一般皆脱胎于处方药,即通过较长时间(国际上为6~10年)的全面考察,确认某些处方药具有安全性好、疗效确切、使用方便、不良反应少、质量稳定、常温下贮存有效期内不易变质等优点,即可由国家非处方药遴选机构审批后成为非处方药。
  但是,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短时间内一种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很难全部显现,因此,有的非处方药可能会被重新评价。一旦有新的证据表明它在某些方面有缺陷,它将会被取消非处方药的资格。
  比如,中成药龙胆泻肝丸本来已被列入非处方药,但2003年年初,龙胆泻肝丸导致肾功能损害的多个病例出现,国家药监局随即明令将龙胆泻肝丸重新作为处方药进行管理。
  还有一些药品,其作为非处方药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常用药布洛芬,可以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但仅限于治疗头痛、肌肉痛、痛经等症状,而且其使用的最大剂量不能超过每日2.4克。如果用布洛芬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脊椎炎、腱鞘炎等,就不是非处方药而是处方药了。
  再比如法莫替丁作为非处方药,其适应症是胃酸过多,口服每次20毫克,24小时内服用量不能超过40毫克,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但如将其用于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反流性食管炎等症,其使用剂量就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了。当然,这时的法莫替丁,也就不是非处方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