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0期

心病原来是疑病

作者:尚孝堂




  《家庭医药》转来吉林一位陈姓读者的来信,陈读者在信上说,去年3月他因半夜心慌、头皮麻木到医院“抢救”,诊断为窦性心动过速。此后经常半夜心悸、惊醒,即使服用硝酸甘油也不能缓解,遂成了医院常客,连110报警台都认识他。虽先后两次到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诊治,都没有发现器质性心脏病,只是功能性(神经性)异常。但是陈先生的病仍然频频发作,每天耳鸣、腿肚发硬,甚至想死。他不明白自己究竟得了何病,该如何治疗?
  当我读到这封读者来信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一位患者因躯体不适(心悸)半夜反复就医,甚至常常求助110去挂急诊,的确是件非常痛苦的事。但是,这恰恰反映了人们在注意躯体疾病的同时,对心理障碍的忽略,这其中也包括了部分医务人员。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一种疑病症,在当今社会已屡见不鲜,对这种倾向急需关注和纠正!
  就这位患者情况来看,初步判断可能存在躯体形式障碍,或是焦虑(惊恐)障碍伴有躯体反应(即疑病症)。其中,躯体形式障碍有多种表现,最常见最突出的是自主神经紊乱,累及心血管、呼吸和消化等系统,从而出现各种相应症状。其行为特征是:病人反复陈述躯体症状,不断要求给予医学检查,无视反复检查的阴性结果,不信医生对其相关症状并无躯体疾病基础的再三解释。而在惊恐障碍发作时则多表现为:胸闷气短、心脏剧跳、头晕头痛、口干恶心、视物模糊、手足麻木、出汗震颤、肌肉紧张、胸痛窒息、怕死失控等。值得注意的是,出现这种情况时,在排除器质性的病变后,更应该及时去医院心理门诊求诊。
  必须强调,这类患者都认为其“疾病”是躯体性的,一再要求诊治,常有一定程度的寻求注意(带有戏剧性)的行为。而查诊结果又常使患者失望。由于医患双方对症状理解不一或治疗无效,很容易产生医患矛盾。所以,医患双方都应该重视或正视心理问题的诊治。
  世界卫生组织(WHO)有关“健康”定义早就明确指出:健康不仅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而是在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上达到完好状态。现代研究表明,在综合性医院里因躯体疾病反复就诊者中,约半数左右患有或伴有各类心理疾病或精神障碍,所以无论是患者及其家属,还是医务人员,都应该在重视躯体疾病的同时,关注心理问题,避免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