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她为什么只喜欢女性

作者:姚德鸿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泌尿科教授 姚德鸿
  
  童年时代的程女士性格开朗、天真活泼,像个小男孩,无忧无虑。但是,18岁那年,命运之神跟她开了个不同寻常的玩笑,当时一位彪形大汉想调戏她,虽然被她严厉拒绝了,但从此在她心灵深处埋下了对男人厌恶的种子,使她看到任何男人都不入眼,好像都有一种邪恶的目光在威胁着她。就在这时,她结识了一位比她小两岁的姑娘。这位姑娘长得花容月貌,十分秀丽,且性情善良温和,具有迷人的女性美。她很喜欢她,对她产生了好感。时间一长,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难舍难分,甚至发展到两人常常脱光了衣服,互相欣赏对方,进而开始相互拥抱、亲吻、抚摸,这时她们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舒畅,尽情地享受这种愉快的感觉。以后她们经常偷偷地约会、过夜,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每次都能获得满意的性高潮。
  一转眼,她变成了一位成熟的大姑娘。按照习俗,上了年纪就得出嫁。她也毫不例外,找了一位老实巴交的工人,结了婚,生了孩子。但是,婚后夫妻感情始终建立不起来,同丈夫的性生活中也从未产生过性高潮。她还不时地留恋那位姑娘,婚后数年还经常与那位迷人的姑娘保持着美好的关系。两年前,她渐渐觉得这样做对不起丈夫,有愧于丈夫,还不如与丈夫离婚算了,免得拖累他。就这样办了离婚手续,小孩也交给了男人。她还是和这位姑娘照常频繁地往来,但是令她十分痛苦的是,不久这位姑娘结了婚,而且同丈夫感情很好,这一来两人再也无法频繁地往来了,她们之间“同性恋”的历史不得不宣告结束。但她内心确实是不舍的,于是她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程女士是典型的同性恋现象。同性恋主要以同性作为性爱对象;男女都有同性恋,但以男性同性恋者居多。有的同性恋表现为恋爱痴情,行为上仅仅是散步、聊天,就可以得到性满足,称为“精神同性恋”。有的需要通过口交、肛交、手交等性行为达到性满足,称为“非精神同性恋”。
  同性恋实际上是一种性取向障碍(指性爱的对象错误,不是将异性作为性爱对象,而是将同性、儿童甚至兽类作为性爱对象),是性变态的一种。
  
  形形色色的性变态
  
  性变态也就是性心理障碍,指的是性心理出现异常情况,在性的问题上出现了异乎寻常的变化。具体表现在对自身性别的认识、性欲的对象以及满足性欲的方式等方面有问题。
  目前,现代医学对于性变态的发生原因仍然不甚明了,只知道可能与遗传因子、个性特点、社会环境、心理素质、激素代谢、教育方式、家庭氛围等因素有关。
  根据国际疾病的分类,性变态主要分为3类:(1)性身份障碍。这类患者对性、性别、性别角色等方面的认识出现偏差;(2)性偏好障碍。指偏爱某些异常的显示性欲或满足性欲的方式,不表现为通常的性生活形式,而是借助于窥视、显露、衣着、物品,甚至希望性施虐或性受虐来达到性的满足,包括恋物癖、露阴癖、窥阴癖、异装癖、性施虐癖和性受虐癖等;(3)性取向障碍。
  
  性变态主要应依靠心理治疗
  
  无论何种类型的性变态,必然会对正常的性欲、性行为带来影响,这不但是个人的问题,还要牵连到配偶、家庭和社会,因此必须积极治疗。
  性变态的治疗主要是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的疗效并不确切,还有待深入研究。性心理治疗可以缓解患者焦虑、抑郁的情绪。不过,疗效的好坏与患者是否具有强烈治疗愿望有明显关系。
  性变态的治疗有一定的难度,成功的关键在于动员医生、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千方百计帮助患者树立治疗的信心和恒心,只有调动了患者的主观能动性,最终才能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