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期
中药配伍:“反”“畏”之中藏玄机
作者:原所贤
“本草言明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芜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这就是有名的“十八反歌诀”。所谓“十八反”,即: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十九畏”指的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八反”、“十九畏”是目前中医药界普遍使用的配伍禁忌。其中“相畏”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 配伍则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不可合用。
但是,遍览中国古代医家的经典医籍,我们却惊奇地发现,诸多名医大家所创制的方剂,却不乏剑走偏锋、独出心裁,用相反相畏的药物配伍所制成的方子,用于临床各科疑难痼疾的治疗,留下了发人深思的“以毒攻毒”的经典医案。
沉疴用猛药,“反”“畏”不绝对
在《神农本草经》问世后不到二百年,东汉时的医学家张仲景在他的《金匮要略》中,就用了不少相反相畏的组方。比如在治疗寒气厥逆一症时,张仲景用了“十八反”中的半夏与乌头同居一方,名曰“赤丸”;在治疗顽固性痰饮时,他又用了甘遂与甘草相反的药物配伍,制成“甘遂半夏汤”。
到了唐代,孙思邈的《千金方》中创制的由反药或畏药组成的的方剂有146个,比如治疗全身浮肿的“大豆汤”,就将甘草、甘遂、乌头、半夏两组反药同用,取其大吐以去湿,相反相激,取得良效。
此后,历代医家在临床实践中,仍不时地大胆采用“反”、“畏”之药组方。例如:明代陈实功的《外科正宗》中的“海藻玉壶丸”,甘草与海藻相伍,用于治疗瘰疬之症;清代医家吴瑭《温病条辨》中载“化症丸”,人参与五灵脂同用;《红楼梦》中所载的贾府常备中成药“十香返魂丹”中,就用丁香与郁金组方。而明代朱棣的《普济方》中则收载了248个反药方剂,可谓是中医反药畏药方剂的集大成之作。
“有毒”似“无毒”,用药有玄机
既然相反相畏之药合用可能有毒性,上述医案又何以能够救人呢?
中医自上古即有“大毒去病,十去其六”之说,认为祛病愈疾的药物即为“毒药”,而补虚扶正的药物看作“无毒”。明代医家张景岳曾说过:“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恶也。”
因此,中医专家如张文元、林通国等提出了药物配伍“拮抗学说”的新的学术观点,认为相反相畏之药并用,彼此拮抗而缓和了毒性;另外,两毒相激,有协同和化合的作用,从而增加了临床疗效。他们提出相反相成、相反相夺、相反相激、反畏相激等新的学术观点。这种师古而不泥古,勇于创新的观点和临床经验,是对中药配伍毒药攻邪的古典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发展。
到了现代,科学家们也在通过药理研究和动物实验,验证“十八反”、“十九畏”的科学性,研究数据表明:甘草与甘遂合用时的毒性大小,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贝母、半夏与乌头配伍,则未见明显的毒性;而细辛与藜芦同煎,则导致了实验动物的死亡。
可见,中药的“反”、“畏”,是前人经验的总结,自有他的道理。那些反药方剂的产生,往往是针对个别的病例,非猛药不可救,不能说具有普遍性。对于普通患者而言,目前大多数学者还是认为,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以相反相畏之药合用。特别是缺乏医药专业知识的患者,更不能自作主张、“以毒攻毒”,乱用“相畏”、“相反”的中药。
编辑/张宇 zhangyu@cp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