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2期
用药注意5先5后(陈志春)
作者:陈惠春
先食疗,后用药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所以,能用食疗的先用食疗,此乃一举两得。倘若食疗后仍不见效时可考虑采用理疗、按摩、针灸等方法,最后选择用药物治疗。
先外用,后内服 为减少药物对机体的毒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可先用外敷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先内服,后点滴 静脉给药(打点滴)可以使药物直接进入血液,起效更快,这是事实。但是不要忘记,打点滴会明显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关资料显示,静脉给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是口服给药的4倍。因此,老年人应该仅在危、重、急或无法选择口服等其他给药方式时,才选择注射给药。能用内服药的,尽量不用注射剂。
先用老药,后用新药近年来,新药、特药不断涌现,一般地说,它们在某一方面具有独特的疗效,但由于应用的时间较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毒副作用还没有被人们认识。而老药由于使用多年,人们对它的不良反应认识较清楚。因此,患病时最好先用老药。
编辑/张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