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9期

不吃猪肉的神明

作者:回达强




  一
  
  在信仰颇具实用色彩的中国民间,渴望衣食无忧、生活富足的民众向来重视财神,因此财神也是中国神谱中最为复杂和多样的神祗之一。正如清代黄伯禄所说:“俗祀之财神,或称北郊祀之回人,或称汉人赵朗,或称元人何五路,或称陈人顾希冯之五子,……聚讼纷如,各从所好,或浑称曰财神,不究伊谁。”
  在财神谱系中,财神赵公明颇为引人注意。赵公明,又被叫作赵公元帅,赵玄坛。他通常被描绘成黑面浓须,骑黑虎,左手执银鞭,右手持元宝,一副戎装的模样。
  像中国的众多神祗一样,赵公明演化过程非常离奇。魏晋南北朝时期,根据《搜神记》和《真诰》等书记载,赵公明还是惩恶扬善的瘟神。隋唐以后又有把赵公明列为五瘟神之一。元明之间赵公明已这样被人提及和祭祀:赵讳公明,终南山人氏。秦时避隐山中,精修至道。张陵在青城山炼丹时,得玉帝派赵公明护卫丹室。天师丹成飞升后,天师命其永镇玄坛,故号玄坛元帅。此后赵公明能“驱雷役电,唤雨呼风,除瘟剪疟,保病禳灾”,“至如讼冤伸抑,公能使之解释,公平买卖求财,公能使之宜利和合。但有公平之事,可以对神祷,无不如意”。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看到赵公明除了唤雨呼风、除瘟剪疟、主持公道的神格外,从“公平买卖求财,公能使之宜利和合”的句子看,已具有了财神的属性。明代,许仲琳《封神演义》书成。《封神演义》中姜子牙祭封神台,敕封阵亡之人一节说:赵公明被封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之神,率领部下四位正神——招宝天尊萧升、纳珍天尊曹宝、招财使者陈九公、利市仙官姚少司,掌管天下一切金银财宝。赵公明既然迎祥纳福,又统领招宝、纳珍、招财、利市诸神,那么财神就非赵公明莫属了。《封神演义》传播广泛,深入人心,赵公明作为财神也广泛地被中国民间接受。
  
  二
  
  赵公明从惩恶扬善的瘟神逐渐演化为统管人世间一切金银财宝的财神,显示了中国民间想象力之富和造神能力之
  强。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明朝后期以来,民间又有人将赵公明附会成为了回族人。请看,清人顾禄在《清嘉录》中这样写道:“[三月]十五日为元(玄)坛神诞辰,谓神司财,能致人富,故居人多塑像供奉。又谓神回族,不食猪,每祀以烧酒牛肉,俗谓斋元(玄)坛。”《清嘉录》描述的是清代苏州地区的民俗,关于这样“斋玄坛”的民俗,我们也可以从晚清的小说中得到印证。《海上尘天影》,又名《断肠碑》,原题“梁溪司香旧尉编”。小说讲述的是青楼女子苏韵兰超凡脱俗的一生及与风流才子韩秋鹤的爱情纠葛。小说中第四十九章中写道:
  苏州人韵兰从小看见惯的家乡风俗,桌子上要祭元坛赵公明的。相传赵是回族人,回族人不吃猪肉,故桌上另供了三个高脚俎,里头是羊肉、油鸡、板鸭、鱼脯、香菜、三样。又有一碟酱、一碟醋、一碟盐,斟了一杯高梁酒,三牲盘边又有素三牲,是用面粉做的。
  从上面的叙述看,既然是韵兰从小看惯的家乡风俗,这说明:一,不以猪肉祭祀赵公明的习惯,已进行多年,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二,不以猪肉祭祀赵公明的习惯,不是个人行为,早已成为集体习俗,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此风俗并非苏州一地的个案。《民间新年神像图画展览会》中说:“在四川,增福财神被人辨认为玄坛赵元帅。大约赵元帅非他,盖即赵公明也。民间传说之一以此神为回教徒,所以在某区域,如北京、江苏、四川等地,有一种普遍习惯,供奉此神时不用猪肉。”
  天津地区也把赵公明当成回族人,不以猪肉祭祀。民国20年《天津志略·岁时民俗》云:“初二之晨,居民、商店,均祀财神,焚香放炮,以羊、鸡、鱼供之,曰‘三牲’。”
  在北方一些地区的庙宇中,也有说财神的侍者是回族人的。主神财神爷塑像坐在殿的正中,两傍侍立附祀的神有四位,一是招财童子,一是利市仙官。另有两位隆鼻虬髯、头戴螺蛳帽的神像:一位手捧金元宝,一位手执珊瑚树,俗名为波斯进宝。
  《民间新年神像图画展览会》记载的民国三十一年展览的六幅财神图画中,侍者中有回族人的画就有三张,出品地有:一为山东兖州,一为山西汾州,其一不详。这表明财神的侍者为回族人的信仰在山东和山西等地都有传播。
  冯文洵民国间创作的《丙寅天津竹枝词》其中一首就描绘了春节期间百姓为了祈求来年富裕祭祀财神的情景,其中提及财神的侍者为回族人。其词曰:
  一声进水进柴来,
  初二家家竞祀财。
  为祝年年常进宝,
  硬呼侍者是回回。
  其后作者注释得更为明了:“新正初二黎明时,卖水者必持柴一束入门大呼“进柴、进水”,以取吉利。因柴与财音同也。是日,祀财神,供鸡鱼羊肉,相传财神之侍者系回族。”
  从以上的资料我们看到,财神为回族人的信仰不仅出现在长江流域,也流布于京津一带、华北大地、西南地区。不仅财神,连财神的侍者也被附会为回族人。
  
  三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财神或者其侍者被附会为回族人呢?财神赵公明为回族人的信仰背后隐含怎样的文化背景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回族人向来被人们看作为拥有财富之人。如《广州记》云:大食国出金最多,货易并用金钱。宋代赵汝适《诸蕃志》卷下言:“珊瑚树出大食毗喏耶国”;“真珠出大食之海岛上”;“象牙出大食诸国及真腊、占城二国”。《明史》叙郑和下西洋来到阿丹国对该国的珍宝之盛也颇多溢美之词。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中还专门列了条目,言回族人石头种类很多,价格不一,大德间一个商人卖“红剌一块于官,重一两三钱,估直统钞一十四万”。回族人有经营珠宝的传统。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就波斯人大食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珠宝等贸易。民众中,回族人被当成富有之人的观念比较普遍。在元代很多回族人聚集的杭州,回族人娶妻,市民就会纷拥观看,可见杭州回族人的富有倾动全城。回族人以富有闻名,而回族人拥有的黄金、珊瑚、珠宝等,也是赵公明在内的财神画像和塑像中常见的象征财富的器物,这很容易把赵公明和回族人归为一类。
  第二,回族人向来被人们当作善于发现财富而发家之人。在民间故事和文人笔记中,许多和宝贝有关的故事都有回族人出场。一些东西在拥有者手中被当作平常之物,而在回族人手中就变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如《乐府杂录》中老妪手中破旧的被褥,被波斯商人认出是冰蚕丝所织锦褥,“遂酬千万而买之”。《酉阳杂俎》中朽钉一样的骨头,在胡商那里成了价值一千万的宝骨。我们知道,范蠡因为善于经营、富可敌国而被中国民间奉为财神,那么基于同样的道理,回族人也可能因为善于识宝善于纳宝逐渐转化为财神。
  第三,回族人向来被人们认为是带给大家财富之人。在民间,一些和回族人进行贸易的人们获利颇丰。据介绍,在今天的福州还有这样风俗:人们在过冬节时要搓丸,搓丸时点烛的烛台称为“回进宝”,也有叫“火儿母”的。这搓丸时特制的烛台,用泥土捏塑,塑的是一对胸围红肚兜,手抱聚宝盆的胖娃娃,盆上可以插烛。加上外敷彩色,极逗人喜爱。“回进宝”烛台便成为吉利发财的象征了。这样观念在山西也存在。据王先明描述:“在平遥县城有一户民居的木雕装饰画,是一位头戴回民帽子,满脸络腮胡须的汉子,赶着身驮大元宝口袋的毛驴回家。”
  第四,非常巧合的是,回族人和赵公明形象颇多相似之处。唐宋以来,正史笔记中对回族人也有些许记述。但本为白色人种居多的回族人屡屡被描写成了黑面黑髯之人。如《新唐书·大食传》说:“大食,本波斯地。男子鼻高,黑而髯。”宋代庞元英《文昌杂录》云:“其六曰大食,本波斯之别种,在波斯国之西,其人目深,举体皆黑。”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西南海上波斯国,其人肌理甚黑。”元代周致中《异域志》卷下记述“故临国”云:“与大食相近,国人黑色,好事弓弩。”而赵公明黑面浓须,这样描写与回族人何其相似,在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辨别国别族属的民众那里是极可能被当作一类人的。
  在古代民众的信仰世界里,相似律对民众的心理影响使一切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皆有可能。而从上面描述来看,我们发现财神赵公明和回回都拥有财富,都招纳财富、都能带给大家财富,都是黑面浓须,这样在某些人那里,很容易把赵公明和其侍者归为回族人之列。
  当赵公明被某些人附会成回族人,接受是很容易的事情。普通民众对信仰的事情,很少有人会细致过问,更多的是临时抱佛脚求个平安和发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