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3期
青光眼患者十须知
作者:王振平
2.患单纯性(开角型)青光眼者,目前认为原则上也争取早期手术以保住视力。如有下面情况之一必须马上手术:①用降眼压药后眼压仍高于30mmHg者。②视力逐渐下降者。③视野逐渐缩小者。④测房水流畅系数低于0.13者。⑤偏僻农村山区不易坚持定期复诊者。
3.严防精神创伤,如着急上火、脾气暴燥、遇事想不开、长期有精神压力等等。这样易使眼压增高致急性发作,使视力逐渐丧失。
4.养成乐观性格,如不怕困难,善于解决纠纷,跳出个人利益的圈子,多为他人着想,要高姿态,退一步海阔天空。总之要有乐观主义精神。要养成古人所说的那种性格:笑,开口大笑,笑天下人可笑之事;容,敞腹能容,容天下人难容之事。这样可胜过用药治疗,青光眼不易复发,甚而减轻。
5.对整个生活、工作安排上,严防过分紧张,要保持轻松愉悦心态。因紧张交感神经兴奋,眼压易升高。
6.要禁止长时间在暗处(环境)工作或用眼:如在暗室工作(放射科、特殊实验室)、看电影、电视等。因为在暗处,交感神经过于兴奋,瞳孔放大,前房浅使眼压增高,造成发作。
7.禁止过多饮水。有长期每天饮茶习惯老人(每天2—3小壶)必须改变。因饮水多房水产生的多,眼压就易增高。
8.生活上防止过度劳累、暴饮暴食、过度饮酒。
9.如有上述情况,出现患眼酸胀、微痛时,应马上去除发生的原因,或到亮处(房间)休息,同时把自备降眼压药用上。如还不缓解,应到医院就诊治疗。防止加重损害视神经功能。
10.如有老年病,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脑病、脑血栓等,要禁用血管扩张药、交感神经兴奋药,如阿托品、654—2、莨菪碱、麻黄素、毛冬青、肾上腺素、烟酸、路丁等。用复方药物应问医生是否含上述药物成分,如有应禁用。因这些药均使眼压突然升高,青光眼急性发作。青光眼患者眼科规定禁用此类药物。
上述十须知也适应于青光眼术后病人,为防止再复发及更好维持手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