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5期

人生幸福公式杂谈

作者:宋宗福

有首歌唱道:“我们努力地工作是为了幸福的生活。”那么,什么是幸福生活呢?笔者最近看到赵鑫珊的一篇文章,文中说:“人生幸福或快乐,有个古老公式:人生幸福:物质消费/欲望。”
  根 据这个公式,回想我66年来的生活,幸福是个动态的变数。记得我念中专的时候,由于早年丧父,家里很穷,我是光着脚丫上完三年课程的。虽然物质消费很低很低,但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最大的欲望(念书)实现了。1954年我分配到北方工作,才第一次穿上了袜子和衬裤,当上了“技术员”,能为“建设祖国”而工作。虽然每月工资30多元,还得寄一半给南方的老母亲,我生活仍感到很幸福。因为我的物质欲望很低,有吃有穿就行,从未觉得自己寒酸、低人一等。
  看来,幸福生活“来之容易”,只要把分子——“物质消费”维持在一定水平,把分母——“欲望”限制到低水平就可。古人云:“知足者常乐”就是这个道理。“知足”给人以幸福感,促进身体免疫力的增强。快乐了自然就健康了。
  人的欲望分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两类。比如笔者工作不久就强烈产生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欲望。遗憾的是我的哥哥从志愿军归国后被打成了右派,我自然因复杂社会关系申请30多年不能人党。根据幸福公式,我的精神幸福度大大降低。又比如,我和我爱人1959年在北京结婚后,两地分居6年。炽热于爱情的我只好忍受着幸福度的降低。由于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计量单位不同,笔者以为,幸福公式应该改为:
  幸福(度);(物质享受/物质欲望+精神享受/精神欲望)x100%。
  这里:(1)幸福的单位为“度”,表明欲望的满足程度。“度”可能超过100%。(2)物质消费改为物质享受,是因为消费中有不少是无效消费,比如花钱买了名贵衣服,永远没穿,或因受骗买了假货。精神消费中也有无效成分,应予剔除。比如某人升官的愿望实现了,可是一觉醒来是做梦。(3)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是相加而不是相乘。因为这两类的性质相互独立。两类之间可以相互影响(加、减),不能相互否定(乘、除)。
  现在,我已经是过了“知天命”的年龄了。回想我们这一代年龄的人,还是比前几代人幸福的多。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分母(欲望)很小,分子(享受)却很大。我退休前人了党,被评为高级工程师、行政副处级。一儿一女都大学毕业,挣得都比我多得多,且聪明、孝顺,我真幸福啊!
  幸福之余,我忽然想到幸福的反面——“痛苦”。记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播出的一则新闻:某县一车队“领导”下基层考察民情。一名学习优秀的小女孩子骑着自行车为躲避车队不幸从桥的一角落水。这些干部竟然没有一个人前去营救在水中挣扎着的、伸出双臂的小女孩子。女孩子的家属得知此消息万分悲痛。我想这就是“痛苦”的典型例子。根据幸福公式,其分子是负值——不是“享受”而是“磨难”。
  由此看来,不同的人生观有着不同的幸福观。大多数善良的人,一生追求个人幸福,但兼顾集体利益、人民利益。先进的人物则把人民的幸福看得高于一切,当人民幸福与个人幸福矛盾时,他毅然牺牲个人幸福。遗憾的是,社会上总有许多坏人,把个人幸福建立在别人或人民的痛苦之上。从目前媒体上大量报道的现象来看,旧社会的“五毒”(黄、赌、毒、贪、盗)已卷土重来;现在又增加了“五害”(法轮功、非法集资、传销、招聘诈骗、假货假证),这些“五毒”、“五害”的组织者为了个人的幸福,把痛苦加在众多善良人的身上,希望政府对他们严加惩处。
  人的欲望是不断发展的。古人云:人有“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六欲”(名利、声色、货财、滋味、佞妄、沮嫉)。现在看来,上述表达已远不精确了。笔者认为:现代人最少有“十欲”,即食欲、性欲、财欲、名欲、权欲、存安欲、健美欲、求知欲、自由欲、虐妄欲。不管有多少种欲望,按性质可分为两类:凡涉及需实物或金钱才能享受到的欲望称为物质“欲望”,或称实欲,以不变价(元)计量之;反之,凡不需实物或金钱,只是观念、思维、意志、情感等方面的欲望称为精神欲望,或称“虚欲”,以百分比或满足率计量之。举例说,求知欲,当你求知需要上大学或科学家求知需要投资办实验室时,这是实欲,归物质欲望。当你急需了解你的恋人是否“真的爱你”时,这是虚欲,归精神欲望。
  人类犹如是幸福度的海洋。幸福度是个动态,不同的人幸福度不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幸福度也不同。无数人的幸福度不断此起彼伏,不断撞碰,形成了人类波澜壮阔的幸福度海洋。由于人们欲望的不断膨胀和深化,推动着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和人类文明的高度发达。又由于人们欲望的碰撞产生了社会上各种千差万别的喜乐忧伤、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的现象。欲知幸福的波涛是如何演变,笔者认为:欲望的海洋无边无际,幸福的追求无休无止。努力工作吧,为了自己和大多数人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