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第6期
吃药也会吃出肝炎
作者:骆景铭
抗生素类 四环素用量若过大,可引发中毒性肝炎。静脉滴注四环素一般日用量不超过一克,口服量不超过2克。值得注意是,肾功不全和妊娠后期不能使用四环素,因可能导致肾衰而死亡。苯唑青霉素、无味红霉素对肝实质有间接损害,并有过敏反应,引起肝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或胆汁淤滞性阻塞。
抗结核类药物 异烟肼可引起肝细胞的过敏反应,并引起肝脏特异性代谢,使药物变成有毒物质而导致肝损害。对其过敏者,服用后容易发生严重的药源性肝炎,甚至发生致命性肝坏死。异烟肼与利福平或苯巴比妥合用,可增加异烟肼对肝脏毒性而引发暴发性肝炎。
抗惊厥类药物 长期大量服用:苯妥英钠苯乙酰脲、三甲双酮等,可:加速肠内容物的运行,引起导泻作用。根据泻药作用方式,可分为容积性泻药,如硫酸镁和硫酸钠;接触性泻药,如大黄、番泻叶、酚酞;润滑性泻药,如液状石蜡、甘油、蜂蜜。泻药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如下:
(1)治疗便秘。对于习惯性便秘,应首先从调节饮食着手,多吃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明显弥漫性炎症。其症状类似病毒性肝炎。
镇痛类药物 阿斯匹林如每日用量3-5克,会导致急性肝损害。保泰松、消炎痛、扑热息痛、布洛芬等大剂量应用时可间接损害肝细胞,引起肝细胞黄疽及转氨酶升高。
还有一些药物,如磺胺类,安定类的氨丙嗪、安定、利眠宁、奋乃静,以及中药的泽泻、川楝子、苍耳子、黄药子、雷化藤、草乌、千里光、桑寄生、蒲黄、天花粉等,可引起肝功损害引发肝病。
一旦出现药物性肝炎,应立即停药。一般停药1—3个月后肝功可恢复正常。如发生重度肝损害,应立即去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