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3期

颅脑损伤的救护

作者:李杏云




  头部是脑之所在地,脑是人体神经系统的中枢部分,下连脊髓,主宰着人的感觉、运动和思维活动。因此,颅脑损伤将影响着人体各方面的功能,严重的颅脑损伤患者病死率极高。
  头部受伤后,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损伤的部位和程度:
  1、意识 头部外伤后继发病的征兆表现为精神萎靡、昏昏欲睡或烦躁不安。病人的神志由清醒——烦躁不安——嗜睡——叫不醒(进入半昏迷状态)时,应怀疑颅内有出血或血肿形成。判断头部外伤病人的意识情况,可通过简单的问话或针刺皮肤来观察病人的反应。
  2、呕吐 病人如出现频繁呕吐并伴有剧烈头痛往往是外伤后颅内出血较典型的指征,但应注意与外伤后轻度脑水肿引起的呕吐和头痛区分开。一般来说,后者较前者轻得多。
  3、瞳孔 正常的瞳孔两侧等大等圆,直径约3-5毫米,遇强光时立即缩小。如果两侧瞳孑L有对称性缩小,对光反应存在,可能是脑蛛网膜下腔出血;如果一侧瞳孔缩小,可能是颅底损伤;如果一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应消失,可能是脑疝;如果两侧瞳孔大小变化无常,对光反应消失,提示有脑损伤的可能。
  现场急救时,首先要保持伤员头部稳定,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搬动。开放性颅脑损伤可以用厚敷料或干净的布料、棉垫加压包扎伤口止血。如遇脑组织膨出,应注意保护膨出的脑组织,用无菌敷料敷盖后,擦干净扣住,再进行包扎。
  当伤员心跳、呼吸存在时,为避免呼吸道被血块和分泌物阻塞,在判断没有颈椎和腰椎损伤的情况下,可使伤员采取“恢复体位”(又称稳定侧卧位)。方法是:第一步,当伤员仰卧位时,救护者跪于伤者一侧,使其面部侧向救护者,头部稍后仰,以保持气道通畅。把远离救护者的手臂屈曲于胸前,腿也同时弯曲。第二步,把伤员靠近救护者一侧的手臂伸直,掌心向下置于其臀部下方。第三步,救护者握紧伤者对侧的肩、臀,轻轻将伤者转向救护者。第四步,使伤者头部后仰,位于上方的手放置其下颌处,以维持头部后仰,防止脸朝下,下方的手臂伸直或弯曲于背后,以防止病人向背后翻转。
  这种体位可防止伤员在昏迷时发生误吸,便于清除口腔内异物。伤员口内有流体或半流体物时,用中指或食指裹以干净纱布拭去。如果有凝血块、碎骨片等固体物则用食指将其钩出。昏迷或颌骨破坏者,因舌肌失去支持而舌根后坠阻塞气道时,可用手指将舌尖向外牵拉。在运送伤员过程中应避免颠簸,随时注意伤员神志、瞳孔、血压、心跳、呼吸的改变并及时处理。
  头部外伤后,如耳、鼻有脑脊液或血液流出,往往是颅底骨折的征象,这时切忌冲洗、滴人药物或填塞,而应任其自流。可在外漏口旁垫上消毒纱布或脱脂棉,并提高头端床脚15厘米,以减少脑脊液外隔。一般脑脊液外流7-10天,常可自行止住,如果持续了4周还不止,则应到医院检查治疗。
  如果伤员出现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马上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待伤员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时,才可停止复苏,同时迅速送往医院。
  临床上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病死率极高,部分患者即便度过了危险期后仍可能持续昏迷较长的时间。近年来有些医院对颅脑损伤昏迷患者采用不同形式的听觉刺激,取得了较满意的临床效果。其具体作法是:于手术后第三天开始,根据患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在病室内播放录音,诽患者听广播,戴耳机听音乐等,注意选择患者平时最喜欢收听的内容,音量以常人能听清楚为宜,每天6~8次,每次持续10分钟。临床实践证明,接受听觉刺激的颅脑损伤昏迷患者,较一般接受常规治疗的患者能提高意识恢复约2.35倍。进行语言刺激,以与患者最亲近的人呼唤为最佳。护士和家人要注意观察昏迷患者有无听力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