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6期

后辈早自立 老人易自强

作者:邵 杰




  6年前,天津市曾发生过一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事情:郝麦收与他20岁的儿子签订了一纸“冰冷”的父子双向自立协议书:儿子自己找工作,自己负担结婚、购房以及养育后辈所需的一切费用;父母则不需要儿子在今后承担养老所需的费用。这份看似无情的协议书表明:父子俩今后在物质需要和给予上不再强调义务,甚至可以说放弃了一些必要的权利。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培养孩子自立自强能力不得已而为之,但是不是也因此断了自己的后路,使自己的老年丧失了保障呢?
  我们从中发现的具有不同意义的启示是:及早地让孩子自立,可以使自己趁年富力强为自己积累些财富,使老年时有自强的资本,从而不过分依赖他人。
  按中国多年的传统观念,老子给儿子娶媳妇、买房子、看护孙子几乎是不争的责任,大多数人从小到大一贯依赖父母,一直到耗干了父母的“心血”,使不少人到老年时就已经把自己的财富过多、甚至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后辈,以致于财、力两空,从而不得不依赖后辈才能生活。一个传统习惯的更改涉及很多方面的因素,诸如郝麦收的行为,是否会引发道德观念,甚至法律的冲突,是很多人担忧的。然而,由于社会结构、家庭结构的变化和经济改革的现状,使不少人不堪重负,加上不能及早自立的后代以往对父母的依赖,自立能力差,创造精神差,离开了父母的庇护和支持,有时自己生活都难以保障,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何其难也!这样的矛盾,造成了家庭养育、赡养矛盾的激化,使不少人置法律而不顾,一方面在侵吞着父母的财物,一方面又无法尽应尽的义务,甚者虐待、歧视老人,使为儿女倾尽了心血,一无所有的父母成了可怜的“孤家寡人”,既得不到物质的满足,又无精神的寄托。我们在义无反顾地谴责这样的年轻人的时候,不得不思考解决问题的根源。传统的方式,使我们每个人都总是承担养儿、养老的双重责任,形成了父养父子、子养父子、子又养父子,“子子孙孙无穷尽”的循环,这种道义和充满温情的循环方式,就会使平常人很难从容地挑着两头都重的担子生活。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现在,乃至未来,老人们的生活怎样才能有良好的保障,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大事,但在当前,郝麦收无疑给了大家一个很好的启示。
  前不久,在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中见到郝麦收父子的时候,我们发现,这纸“冰冷”的协议已经出现良好的迹象:6年的磨练使儿子郝丁从一个“姑娘似的小伙”成为一名落落大方的男子汉,并已经小有成就。而且,儿子信誓旦旦地保证,将会“一个人走路”。假如真的这样,郝麦收就会很“丰收”,因为他既培养了“独立”自主的儿子,也为自己保存了“实力”。仅仅六年来父亲不曾为孩子安排工作等花一分钱,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假如儿子今后依然能做到协议的约定,那么我们可以相信,郝麦收就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的老年生活上了份实实在在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