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2期

辅助丈夫治疗性障碍

作者:王廷兆




  有一位少妇,认为丈夫时常有“早泄”,不能满足自己,心情十分烦恼,甚至想离婚。她向心理医生咨询时,医生问她在性生活上有没有主动配合,她感到很诧异,反而说医生是多管闲事。
  另一位女士向心理医生反映自己的丈夫“阳痿”,不能满足自己的性要求,准备下决心与丈夫离婚。心理医生对她耐心解释了绝大多数阳痿是由心理因素造成的,并详细了解了他们婚后性生活的情况,然后对她夫妻俩作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不久,她丈夫的“阳痿”痊愈了。
  近年来,随着性知识的逐渐普及,夫妻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对性生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各种“性障碍”的存在都会表现出不满。这本来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但许多自认为是“受害者”的人,仍然把性障碍看作仅仅是对方一个人的责任。
  其实,性生活既然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性障碍的责任当然也不可能只在某一方。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凡是抱怨妻子“性冷淡”的丈夫,凡是被妻子拒绝或者应付的丈夫,不妨反过来问问自己:我的方式适合于她吗?我曾反复不断地启发和引诱过她吗?凡是抱怨丈夫要求太多的妻子,也不妨扪心自问:我自己的要求是不是真的太少了?
  当然,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许多人有了“问题”不愿去咨询,得到医生指导之后也不愿意去照办。这里还存在一个观念问题。
  最常见的错误观念是推卸责任,固执地认为一切都是对方的错,生怕主动调整自己会让对方抓住把柄,反而费力不讨好。
  也有的丈夫宁死也不肯“伺候”老婆;有的妻子则认为性从来就是丈夫的义务,自己不仅毫无责任,而且任何主动调整都是“不像话”。
  在我国,还有一种更普遍、更深刻的陈旧观念,就是许多人都认为性生活是“无师自通”,不需要任何人指点,否则是无能的表现,因此无论结婚多少年,性生活时都采用一种方式。如果对方不能很好地完成,就是“性障碍”;如果自己不能满足对方,就是“无能”;如果双方都不够“标准”,就是人老性衰了,应该“停房”了。
  这些观念,把人们害得不浅。每当有人面对对方“性无能”时,往往既丢不下面子闹离婚,也想不到采用其他的方法来获得性满足,而惟一的办法就是压抑自己的性欲。许多人还没有理解或体验到,“性”其实是一种全身心的活动。男女之间,除了性交外,还有许多其他方法能获得这样的身心满足。如果我们依然崇拜那种“惟一”,就等于作茧自缚,白白放弃了人类本应享有的更多愉悦,给自己增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