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7期
想优生,请与自然相谐
作者:刘逢军
《素女经》中记载:“雷电风雨,天空昏暗,震天动地,日月无华,男女交合择子,生子狂癫,或有盲聋哑,或心意不安,或常喜、惊、恐、悲、忧、不乐。”
人在宇宙中非常渺小,卵子和精子则更小,巨大的天体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对人产生影响,更会给正在结合的受精卵打上当时的印记。所以说,《素女经》中记载的现象是有一定道理的。除上面所列情形外,还有一些时空也不宜交合择子。葛洪在《玉房秘诀》中提出了择子七忌,指在7种情况下,男女不可交合择子:
1.农历(以下均按农历计算)每月最后一天、初一、初七、初八、小月的十五、大月的十六、二十三、二十四,天地以合阴阳,男女交合损气。所以,这些忌日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致残。
2.雷风之日,天地感动以合阴阳,血脉涌,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必常生痈肿。
3.新饮酒、饱食,谷气未行,腹中胀满,小便白浊,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必癫狂。
4.刚小便完精气竭,经脉不通,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性情阴森不善。
5.劳倦重担,志气未安,筋酸腰痛,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或夭折或残。
6.新沐浴,发肤未干,令人短气,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有残疾。
7.盛怒之后,茎脉痛,当合不合,交合择子,日后所生子女有内伤。
以上为七伤。
选择正确的时空交合生子,彭祖等养生圣贤均有论述。古代养生家天老说:人生在阴阳五行变化之中,各自不同,有尊卑贵贱之分,皆父母交合之因。阴阳不得其时,日后生子女属中等人也;得其时,但不合宿,日后生子女属中上等人也;不得时,也不合宿,则为凡夫矣。
农历初二日、三日、五日、九日和二十日,为王相得时,为交合良时,具体为夜半后,鸡鸣之前。
若欲求子,待女人月经净后,选择优生日。半夜后,鸡鸣前,在太阳孕育升起之前,男女徐徐戏之,泄精。日后生子女有寿贤明,为上等人。
可能会有读者不解:男女之事何必如此繁琐?笔者深信古代圣贤的观点是正确的。天地之间有序可循,我们的祖先将这个“宝贝”流传给后人,有缘者知,无缘者知也不知。笔者曾遇到5个家庭的5个愚形儿,长得形象基本一样。
可见,在一定的时空下,运行的天体产生的磁场,排除了父母的遗传,打下了统一的印记,使所有这时卵精结合的孩子长相类似、痴呆相同。这就是天地造物。除优生外,房事交合也如此,应按规则办事。天地使男女有交合的欲望是为繁衍后代,这是天地法则。动物基本上遵循了这一法则,它们过了发情期或雌性受孕后不再交合。人类则不然,除了繁衍后代之外,把男女交合艺术化、生活化了。为了中华民族的繁衍兴盛,古代圣贤历尽艰辛探询总结自然法则,并传给了后人,如果置若罔闻、弃之不用实在可惜。
只要你是华人,只要你生活在黄土地上,就要受这个时空的制约,你就得遵循民族文化的规律,顺则兴,逆则衰。人对此可以信或不信,但是被天地容纳还是抛弃,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