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0期

看不清他,就先点亮自己

作者:佚名




  编辑同志:
  我和我现在的爱人,是两年前在公园里的露天舞场认识的。那时,他虽然年近60岁了,可还是精神抖擞,加上他身材魁梧,一米八多的个头,皮肤又好,看上去不仅英俊潇洒,而且非常有活力。当时我们都是单身,他的老伴刚去世。我们很快坠入爱河,从公园里的舞伴,变成了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老伴。
  开始的时候,他真的是非常好,我们住在他独立的三居室里,我洗衣,他做饭,我唱歌,他抚琴,公园里看晚霞,香山上赏晨光……可是好景总是不能长,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两年多。
  去年秋天,我把我原来单位最好的女友李某介绍给他认识。李某刚失去了爱人,整天以泪洗面,好几次都想自杀。好心的丈夫和我一块劝她,还带着她去旅游,有时一起去唱歌,去跳舞。曾做过演员的李某年轻漂亮,丧夫之痛很快在我们的热心开导下成为过去,逐渐恢复了往日的音容笑貌。
  按理说,我应该高兴才对,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她已经离不开我的心爱的他了。他也似乎特别愿意跟她在一起,他们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常让我感觉到我和他们在一起是多余的。不仅如此,他们还偶尔丢下我出去活动。
  我很伤心,他是我很爱的人,他给了我人生第二个春天;她是我此生最好的朋友,给了我一生的友爱。尽管我不敢肯定他已移情别恋,但是我很害怕失去他。我也怕我的怀疑是错误的,要是说出来,让大家都尴尬。但是我怕是真的,那样,我将失去他,也失去她,我也不愿整天看着他们快乐,而我独自伤心。
  装作不知,还是问个究竟?请你们帮帮我!梅兰
  
   老同志遇到了新问题,还别说,处理起来真是有点难。
  作为六十来岁的老年人,还能有这样的感情奇遇,激发出那么纯真浪漫的爱情故事,让一个老太太魂牵梦绕,真是一件难得的事。虽然你现在很苦恼,可是我们还是为你曾经有过的故事感到高兴。我们觉得,你也应该比年轻人清醒理智些,经过了那么多年的家庭和感情生活,你应该清楚地判断,他到底还爱不爱你,你也应能够确定他们俩是不是有了什么。我想你不是多心,就是心存侥幸。
  作为局外人,我们也只能是乱弹琴,不能十分明确地判断事实,但也不过如此:
  他不爱你了。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伤,因为老来老来还激情一场,已是更上一层楼了,就不能要求太多,要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超脱心境。况且,再美的故事总也有结束的时候,你的朋友李某虽然让你如此不堪,但她能够很快从丧夫之痛中解脱出来,就值得你学习。两年的美好时光,说短也不短了,该放手就放手吧。
  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你多疑。他们俩一个是郎才,一个是女貌,经常在一起,不要说你,就是别人看了也会嫉妒,也会胡思乱想。如果是这样,说明你对他还不十分了解,也不十分信任,不能说你们两年来是“逢场作戏”,但至少是那时你太沉醉,而没有太注重感情的实质。当然,有些老人由于精力和体力都比较充沛,移情别恋、花心不改也是可能的,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样,你就只能选择“疑人不用,用而不疑”这条路。
  那怎么办呢?有句话说,在你看不清别人的时候,你却可以先点亮自己,再照亮别人。说实话,你对别人的心理永远是无法弄得清清楚楚的,但是对自己,只要你愿意,就可以。你只要果断地选择了不论哪一种方式,或默默地承受这一切,或一定要明明白白我的心,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