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1期
小心食物“发”起来
作者:晓 民
相传朱元璋当了皇帝后,便开始加紧残害开国功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为鹅属“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达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因“发背”扩散而亡。
中医非常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认为这些食物容易诱发旧病,或使新病加重。《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篇》中指出“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
辨清体征说“发物”
“发物”致病与人体的体质、遗传、季节、年龄、食后受凉或发怒、生气等多种因素有关。譬如属“热体”者,享用羊肉美味可能成为“发物”,而“寒体”者却可安然无恙。
所以对“发物”还是要辨证对待:
对于身体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温、四肢发冷的人,西瓜、雪梨、香蕉等凉性食物就成了“发物”;对于面目红赤、发热口渴、失眠心烦、痔疮下血的人,生姜、胡椒、白酒、大蒜等热性食物就是“发物”;
患有荨麻疹、各种皮炎、湿疹、酒渣鼻、痤疮的人,一切具有刺激性的食物都可能成为“发物”;
有些哮喘病人,平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便吃喝,而在哮喘发作期间,蛋、牛奶、鱼、虾等高蛋白食物就成了加重病情的“发物”;
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不思饮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那么油腻食物、滋补燥热之品和辣味饮食就成了“发物”;
对于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患者,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都是“发物”;
好发囊肿、火疮者,都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属“发物”禁忌之列。
“发性”食物种类多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鹅、猪头肉、猪蹄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经常外感寒热、体弱多病、病后初愈的人均不宜吃,否则易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看来传说中的“徐达之死”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因此,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鹅应以不食为妙。
“发物”的范围很广,根据不同的症状,有时荤腥食物都有可能成为“发物”:
海产品类: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和肾炎水肿忌食盐;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过敏性皮炎忌食苔菜、带鱼、海藻、海带、紫菜、黄鱼、干贝等;冠心病、脂肪肝、传染性肝炎、糖尿病、肾病忌食乌贼、海鳗和鱿鱼。
禽畜类:气管炎、哮喘、过敏性皮炎和神经性水肿忌食鸡肉;冠心病、高脂血症和脂肪肝忌食禽畜类内脏;高血压、冠心病和尿毒症忌食猪、羊和牛肉。
腌菜腊肉类:胃癌、胃炎、心力衰竭、肾炎水肿、肝硬化腹水、气管炎和哮喘忌食咸菜、腌苋菜梗、腊肉;肿瘤病人,尤其是恶性肿瘤者忌食火腿、腊肉和香肠。
霉变加工类:胃炎和胃溃疡忌食酱、豆豉和腐乳。
蔬菜调味品类:疔疮热毒、胃痛、风疹和皮肤瘙痒症忌食韭菜、大蒜、辣椒、生姜等;日光性皮炎忌食苜蓿;疔疮和哮喘忌食绿豆芽和竹笋;蛔虫症、糖尿病忌食黑砂糖;慢性结肠炎和急性胃肠炎忌食麻油;传染性肝炎、阻塞性黄疸和脚气病忌食黄瓜。
豆类:消化不良症、气管炎、尿毒症和疔疮忌食黑豆和黄豆;口腔溃疡和口角炎忌食赤豆;哮喘忌食黄豆;慢性结肠炎和尿毒症忌食绿豆;蚕豆病、过敏性疾病和痔疮出血忌食蚕豆。
瓜果类: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脓疡和溃疡病忌食柿子;便秘、疔疮和气管炎等忌食枇杷、杨梅和樱桃;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肠炎和盗汗症忌食李子、杏和桃子。
“忌口”学问大不同
中医食疗学认为,不同的食物在性能(偏性)上有差异,尽管都有其可食性和营养功能,但在患病服用中药期间,如果不了解“发物”和不重视“忌口”而造成饮食不当,则可能引起病变,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从而加重病情并引起严重后果。
另外,在病人服药后,如饮食不当,也会造成“冲突”,使药效减弱或丧失。因此,认识食物的“发性”,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都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