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期

重大灾难后的人文关怀

作者:邵德繁




  
  近年来,在我国的政策法规中,人性化的规章、法律条文逐渐增多。人们从中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照顾,以及越来越多的保障,使原本“严肃冷酷”的法律法规更明显体现出了它温情的一面。不过,很多时候,人们并未注意到这种进步。
  前不久,“心理干预”这个字眼,带着这种温馨和关怀出现在了包头空难发生后。许多遇难者家属和相关人士得到了积极有益的帮助。其实,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医生在善后工作中“善意”的照顾和关心,而是政府的行为举措的一种具体体现。
  国务院《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规定:国家发生重大灾难后,当地应进行精神卫生干预,并展开对受灾人群心理应激救援工作,使受灾后人群获得心理救助服务。之后,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重大灾难后受灾人群的心理干预和心理应急救援工作,评估受灾人群的精神卫生需求,确定灾后心理卫生干预的重点人群,提供电话咨询、门诊治疗等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我们知道,当类如空难这样的事发生后,最难过、最痛苦的是遇难者亲属,但这样事件的辐射面积,你可能想象不到,据有关专家的统计,重大灾难中,一个遇难者将会给100个人造成情绪波动。包头的空难和之后不久陕西一家煤矿发生的矿难,相信死难者家属们悲恸的面孔,会在每个人的脑海中定格很久。作为他们的亲属,哪一个不是肝肠寸断呢?
  据报道,在包头空难发生后,就有一名死难者家属因悲伤过度而猝死;作为直接参与的救助者、抢险者,以及目击者,飞机的残片、破碎的肢体、焦糊的面孔,又会给他们的心灵造成多少打击呢?很多人因空难而“恐机”,很多人因矿难而恐惧黑暗……
  当前,我们可以从各种渠道获知各种各样的不幸消息,而且在未来,由于自然因素的原因,人们对灾难的预测和消除将会面临许多因难,因此,当人们无法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一定要对遭遇这些不幸的人,进行事发后的“干预”,把直面不幸的人从悲伤、无助、痛苦中解脱出来,而不致发生更多的不幸。
  
  具体到某个人,心理干预的作用,我们都想得到,就是根据每个人获知灾难消息后产生心理问题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阶段,施以心理上的救助。但这不同于一般的安慰和劝说,因为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听“无关紧要”的道理,毕竟没有人能有办法让死者生还。所以,进行心理干预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否则,还有可能引起负作用。
  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听到亲人的不幸消息后,会发呆、神智错乱乃至休克,心理干预人员就要想办法让他回到现实中来,让他宣泄,甚至让他大哭,这是从发蒙到理智的一个过程。但是有的人哭过就冷静了,还有的人则越是宣泄越痛苦,心理干预人员就必须让他适可而止。有的时候还需要各种各样的接触和抚慰。由此可见,心理干预者的一片好心,真要发挥作用,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毕竟实施心理干预者是“局外人”。但是,为了灾难尽可能小地“辐射”,避免造成更多人的“情绪波”,心理干预人员必须拿出足够的耐心和智慧,不能仅说“好听”的话。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形式的心理干预。现在,许多地方都设有心理危机研究机构和心理干预中心,对有心理障碍的人进行指导帮助。北京的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还设有一条心理危机干预热线。据估计,从前年5月开通至去年底约有11万人次拨打求助热线,由于电话线路的原因,得到救助的人只有4万余人次。这其中,有很多人因为得到救助而放弃自杀,还有很多人因此获得了一些生活的勇气和力量。但专家说,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更“体贴”的心理救助,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把心理的“阴暗”说出来,这就需要更多方式的心理干预。
  不管怎么样,这是社会和热心人共同伸出的关怀之手,当一个人体会到这种关怀的时候,他的痛苦可能就会少一点。我们希望今后这样的人文关怀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