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4期
噪声悄悄吞噬我们的健康
作者:刘 预
面对这样的“杀手”,我们需要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噪声污染的现状与特点
噪声污染主要是指工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等。除此以外,还有社会生活噪声。据近年来的统计,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来源中,工业噪声来源比例约占8%~10%,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在5%左右,交通噪声影响比例将近30%。社会生活噪声影响面最广,已经达到城市范围的47%,是干扰生活环境的主要噪声污染源。
一般情况下,人在小于50分贝的环境中,会感到非常安静;超过60分贝时,就会感到喧闹;在90分贝时,就会使人烦恼;到了120分贝时,人耳有痛的感觉,听觉受到损伤。当然,并不是所有分贝很高的声音都是噪声,有时还与声音的音调和人的愿望有关。同样播放音乐,在课后或工余的时候听起来是一种享受,而在睡觉的时候却是一种干扰。这种不需要的干扰声就是噪声。
噪声污染的危害
噪声对人体主要产生两类不良的影响,一是对听觉器官的伤害,二是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损害。长期在噪声环境里工作,就会产生听觉疲劳、听觉敏锐性下降、听觉器官发生永恒性病变——噪声性耳聋。噪声通过人的听觉器官长期作用于中枢神经,可使大脑皮层的兴奋和抑制平衡失调,形成“噪声病”。噪声可导致心动过速、心律不齐、心肌受损、血压升高,导致动脉硬化、冠心病等;噪声还可造成肠胃道消化道系统紊乱,使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发病率提高。噪声环境下的儿童智力发育比较缓慢,而且噪声还影响胎儿的体重发育,并造成胎儿畸形。噪声还容易影响人的工作效率,干扰人们的正常谈话。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往往使人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差错率明显上升。
噪声污染的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国家有关部门还颁布了法令、法规,实施了《中国环境噪声容许范围》、《中国工厂企业噪声标准》等一系列控制噪声的标准。其中,环境噪声容许范围是:体力劳动者的听力保护最高值为90分贝,理想值为70分贝;脑力劳动者的语言清晰度最高值为70分贝,理想值为50分贝;人的睡眠状态最高值为50分贝,理想值为30分贝。工厂企业噪声标准为:现有企业每天工作8、4、2、1小时的情况下,噪声标准应分别控制在90、93、96、99分贝以下;新建企业每天工作8、4、2、1小时的情况下,噪声标准应分别控制在85、88、91、94分贝以下。
值得欣慰的是,各级政府对噪声污染问题已经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防治。噪声立法呼之欲出,防治噪声污染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人们的健康环境正在得到积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