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4期

经济发展 要看环境“绿灯”

作者:佚名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在不断腾飞。但在几十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不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大量利用资源的同时,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最引人注目,同时也构成了人们物质需求逐步得到满足的同时,生活质量却不能相辅相成的矛盾。进而言之,自然与人的不和谐发展,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拦路虎。为此,我国提出了“绿色GDP”的概念,今后,在改革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础上,要加入对环境资源的核算,从现行统计的GDP中,扣除由于环境污染、自然资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数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经济损失成本后的计算结果。与通常相比,绿色GDP可以理解为“真实GDP”,不但反映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反映了质量,能更为科学地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真实发展与进步。在此以前,只是计算了“收获”,而没有计算“损失”。
  今年2月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已在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不仅如此,我国还有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加入环保因素的计划。
  今年启动绿色GDP试点工作的10个试点省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
  为期一年的绿色GDP试点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这些省市要研究《中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框架》,提出完善建议,并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框架。
  二是开展污染损失调查。通过对污染损失案例的调查,建立地区环境污染经济损失估算模式和计算方法,确定估算技术参数;按国家技术组提供的调查表收集数据,完成大气污染损失、水污染损失、固体废物污染损失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核算。
  三是开展环境核算。包括10个省市要按照国家技术组提供的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调查表,进行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确定内部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等。
  实施GDP核算任重道远,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模式,也还没有一个国家就全部资源耗减成本和全部环境损失代价计算出完整的绿色GDP。
  鉴于我国当前环境与资源的严峻形势,无论有多大困难,启动绿色GDP的研究与试验工作都将会为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国家对资源与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绿色GDP的核算体系的逐步完善,整个国家的生活环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必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