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4期
经济发展 要看环境“绿灯”
作者:佚名
今年2月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已在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不仅如此,我国还有在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加入环保因素的计划。
今年启动绿色GDP试点工作的10个试点省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
为期一年的绿色GDP试点工作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这些省市要研究《中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框架》,提出完善建议,并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环境经济核算体系框架。
二是开展污染损失调查。通过对污染损失案例的调查,建立地区环境污染经济损失估算模式和计算方法,确定估算技术参数;按国家技术组提供的调查表收集数据,完成大气污染损失、水污染损失、固体废物污染损失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核算。
三是开展环境核算。包括10个省市要按照国家技术组提供的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调查表,进行企事业单位环保支出项目调查,确定内部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等。
实施GDP核算任重道远,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套公认的绿色GDP核算模式,也还没有一个国家就全部资源耗减成本和全部环境损失代价计算出完整的绿色GDP。
鉴于我国当前环境与资源的严峻形势,无论有多大困难,启动绿色GDP的研究与试验工作都将会为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国家对资源与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绿色GDP的核算体系的逐步完善,整个国家的生活环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必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