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5期

X射线检查时注意自我防护

作者:魏 林




  近年来,医用放射设备在医疗机构中迅速普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这些设备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患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山东省卫生监督所近日发出2005年第2号卫生监督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患者,接受X射线检查时,需加强自我防护。
  X射线诊断技术,包括X射线透视、摄影和造影等,主要用于胸部检查、胃肠道钡餐检查、骨骼摄影检查、腹部摄影及造影检查。X射线对人类健康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X光影像能清晰地分辨出病因;另一方面,它对患者的身体可能造成损伤。人体中的性腺、晶状体、乳腺和甲状腺对射线特别敏感,如果受到长时间、大剂量照射,就可能导致白内障、绝育、生长发育迟缓,甚至诱发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或引起染色体畸变,产生遗传效应,对后代也可能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X射线检查时应)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但检查发现,许多医院并未对患者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为此,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患者,特别是孕妇和幼儿,要慎重选择X射线检查,更不要主动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如果确有必要,应采取防护措施,向放射科医生索取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照射。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加强放射防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