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5期
我国居民三成营养不良
作者:佚名
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提供的中国2000年营养监测数据显示:内地民众营养不良发生率为20%~30%,西部贫困地区高达50%;与膳食营养相关的慢性病已占死亡原因的七成以上,营养缺乏和营养失衡的状况在内地居民中同时存在。
因营养不良而患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的儿童约有近2000万,因营养过剩造成的肥胖以及相关的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病和糖尿病在16~64岁的劳动人口中的发生率已超过一半。
专家指出,国民营养状况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善国民营养必须有法可依。当前中国膳食营养结构正处于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正确的营养指导。
通过营养立法,可保障营养改善措施的落实,提高居民的营养水平,维护人力资源的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