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6期

老年人性生活正误观

作者:周做新




  进入老年期后,性生活较年轻时有了很大变化,于是,许多老人都困惑于无法判断这些变化是正常现象还是病态反应,想请教医生,却又不好意思开口,往往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形成了种种错误观点,这不仅降低了老年人的性生活质量,而且会因此影响其身心健康。本文中列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老年人性生活观念,逐个判断对错,剖析道理,希望对老年读者有所帮助。
  
  观点一 性生活的目的是生儿育女,老年人已经过了生育年龄,故不该有性生活。
  
  错。性爱不是单纯为了繁殖后代,而是人类感情的需要,它可以给人幸福、快乐与满足。协调的性生活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的性要求和性行为如果受到不恰当的抑制,得不到满足,就会引起精神上的烦恼和身体上的不适。
  
  观点二 老年男性如果阴茎勃起需要较长时间,硬度降低,性交时间缩短,就是患了阳
  痿。
  
  错。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的生理功能会逐渐衰退,男子50岁以后睾丸会慢慢萎缩,出现退行性变化,性功能也会减退,阴茎也随之老化,表现为阴茎勃起需要的时间较长,勃起功能低下及勃起硬度降低,但这不是阳痿,也不影响性交,60岁以上的老年男子出现这些情况主要是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心理、生理影响的结果。
  
  观点三 老年伴侣之间的性生活不单指性交行为。
  
  对。性生活是以性交为主体内容的,但老年人的性器官及其功能已逐渐衰退,性激素分泌减少,性交的时间缩短,故除了直接性交获得性满足之外,还可以用语言、触摸、接吻或工具等其他性活动方式获取性感受。
  
  观点四 老年人性生活的次数、时间和体位一般不应有限制。
  
  对。老年人的性交次数取决于其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因此一般没有什么固定的界限。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根据各人自身情况,顺其自然;65岁的老人可每周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性生活;75岁以上可每周有一次或两周有一次性生活;80岁以上每两个月可有一次性生活。
  为减少老年人性生活过程中的体力消耗,性交体位可以采取侧卧位、坐位(男性坐在有扶手的椅子上)、立位或女上位。
  
  观点五 老年人患病后应完全禁止性生活。
  
  错。有时性生活对疾病的痊愈有促进作用。据调查,多数慢性病患者如能根据病情及自身体力情况,在性交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就可以维持较好的性生活。必要时,还可以用“性游戏”代替性交,以满足患者的情欲。但是,患者若处于急性发作期或治疗期,应暂停性生活。对于重病患者来说,则应绝对禁止性生活,以防加重病情、发生意外。
  
  观点六 高血压病患者一定要等血压平稳后才能过性生活。
  
  对。高血压病患者若有由高血压病引起的头痛、头晕等症状,或者舒张压高达16千帕(120毫米汞柱)左右就应避免性交,因为性交中过度兴奋可诱发心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患者更不能在饱餐或酒后进行性生活。
  
  观点七 老年冠心病患者,性交前含服硝酸甘油片或服用亚硝酸类药物,就可预防心绞痛的发生。
  
  错。冠心病患者如果需服用扩张冠状动脉的药物才能勉强进行性生活,说明不应进行性交活动。否则,不但不能用药物预防性交中的心绞痛发作,还可诱发心律紊乱和心肌梗塞。
  
  观点八 心肌梗塞的老年患者只要病情稳定了,就可以过性生活。
  
  错。心肌梗塞患者一般应在心肌梗塞后4个月到康复阶段才可开始过性生活。如果急性心肌梗塞时有明显的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则禁止房事活动的时间要延长4~6个月。发生心肌梗塞4~6个月后可以开禁,但事先应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