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8期
无法躲避的“可吸入颗粒物”
作者:佚名
认识可吸入颗粒物
通常把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可吸入颗粒物在空气环境中持续的时间很长,这些只有人头发丝平均直径1/10大小的可吸入颗粒物进入人体肺部后,随血液循环,会引起呼吸道感染,进而引起并发症。另外,由于可吸入颗粒物很轻,不易沉降,总是飘浮在空气中,阳光照在这些微尘上被吸收或散射,致使天空显得灰蒙蒙的。
一些颗粒物来自污染源的直接排放,比如烟囱和车辆。另一些则是由环境空气中硫的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他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它们的化学和物理组成依地点、气候、一年中的季节不同而变化很大。可吸入颗粒物通常来自在未铺沥青、水泥的路面上行使的机动车、材料的破碎碾磨处理过程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与自然环境及人为的各项活动有关,在污染源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气象因素对细粒子有很大影响,逆温、静风、高湿度等天气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颗粒物浓度会积累增高。
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
可吸入颗粒物被人吸入后,会累积在呼吸系统中,引发许多疾病。
一是将细小的颗粒物吸入肺内可产生刺激作用,出现黏液,引起肺部疾患。当有些患心脏病的人呼吸困难时,可导致心脏损害,严重者还有生命危险;
二是微粒上附着的许多有害物质吸入肺内可直接造成危害,微粒越小,所含的多环芳烃和杂环化合物越多,危害也越大,甚至可导致肺癌等疾患。因此,对于老人、儿童和已患心肺病患者,风险是很大的。
另外,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还是降低能见度的主要原因,并会损坏建筑物表面。
当前治理大气污染所采取的改变能源结构、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绿地面积和减少工地扬尘等防治措施,都是防治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的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