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3期
“谈”情“说”爱
作者:谢 秀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多么温软而充满感性的话。接着前面的“始恶之而终好之,理之不可解也。”便越发凸显出它的强烈性。一样食物,会从原先的厌恶转成喜欢,这种两极式的改变,按常理的判断,是不可解释的,但若换成感情的转移,就成为可能。也就是说,一个人对物、对人,甚至习惯、嗜好、情感,都会因心境而有所更易。再进一步说,人的喜好、厌恶,常受制于情绪的左右,以及许多外在或人为因素的干扰,不大有所谓的“绝对”和“不变”。
决定这一切的,主要就在于一个“情”字。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亦如此,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自己喜欢的人,怎么看怎么美,自己爱的人,更是越看越顺眼。这就是为什么天下的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宝宝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在父母眼里,儿女总有别人看不到的优点。理由很简单,那是他(她)的孩子,先天上便有一份浓烈的、不需要理由的爱。当人们的心中充满了爱,眼底自然涂满了喜悦之情,用这样一种情绪去看人观物,必定是美丽可爱的。
同样的,若是男女之间,一旦心中滋生爱苗,主观的判断便着上欢悦的彩调,就像戴上有色的眼镜,一些瑕疵也就淡化隐没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男女,在认识之初总觉对方完美无缺,处处可爱,主要是因为他们太快便用彩笔迷乱了双目。经过一段时间的冲濯,五彩的鲜丽渐渐褪去,这才看清对方,原来并不如自己想像中那般。在惋叹之余,最容易发生的反应是:“失望、感觉对方变了。”但事实的真相,往往是自己的心理发生了变化。
究其原因,为什么“始好之而终恶之?”这便与“始恶之而终好之”相同,全在于一个“情”字,情的转移,由钟到厌,便产生“始好而终恶”;若从厌至钟,自然是“始恶而终好”。改变的不是固定的人、物、景、况,而是人内心的情绪。换言之,决定喜好、厌恶、快乐、痛苦的根由,皆出自于主观的操纵。
用这样一个观点去想,就觉得天底下没有什么不可能、不应该的事了,尤其是最难处理的人际关系。今天某个人可以因“情之所钟”而对你殷勤讨好,他日当然会因“情已不钟”而对你冷淡。或许这其间的某些大原则并未改变,不同的只是当时的情绪而已。当一个人自己心情不佳的时候,对什么都无情无绪,自然谈不上所钟,而意兴飞扬之际,自是看什么都觉美好。
换一个角度去看,若是情有所钟,便虽丑不嫌,其实不过是一种主观的假象,犹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习之为常,自是不觉异味,并非甘于其臭,而是久之不觉而已。
总之,“情”是决定许多好恶的最主要动力,它能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左右一个人的判断,用之时,岂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