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8期
合道
作者:杨玉辉
合道——万物和谐的根本机理
根据老子的认识,人与天地万物一样,都是由道化生出来的,也都遵循道的规律运动变化。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并且是按照“道”的规律运动变化的,包括人和社会在内的天地万物,都是道化生的结果。所以《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虽然“道”无形无象,但它却是天地万物之本,“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道不仅是万物产生的本原,而且也是万物赖以存在的根据,宇宙世界首先是有了道,然后才有天地万物,即由道化生混沌之气,由混沌之气产生天地阴阳,再由天地阴阳产生包括人和社会在内的世间万物。
万物既由道而生,由道而存,所以万物之理必由道,合道而生,合道则成。所谓合道,即合乎道,合于道,也就是在道的轨道上行事,在道的范围内存在与运动。合道,万物才有其化生存在之理,所以合道的就是合理的:如果不合道而悖道,万物则失去了产生存在的合理性,所以不可能产生存在,即使一时产生存在也必然中途夭亡。进而言之,所谓合道、合理者,即合于事物之法度也,所以合道、合理的就是合法的,合道、合理、合法则事物生灭有常,存用有度,规则有方,和谐之象也因之而呈现。
虽然天地万物都是因道而生、因道而成,但对于宇宙间的各种事物来说,又并非只是完全一样的,它们除了具有道的共性之外,还有其道的个性。所以对每个具体特殊的事物来说,它一方面是在天地之大道中产生存在,另一方面又通过其特殊的小道来体现独特的个性。事实上,也只有既遵循事物普遍的大道,又体现其特殊的小道的事物,才能在世界上正常生存、顺利发展,宇宙世界也才能和谐共存。故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如能各有其道,各顺其理,各则其法,则天地万物能因之而生,因之而成,浑然一体,和谐共存。
自然——万物和谐的根本体现
在老子看来,天地万物都是以道为法则的,都服从道的规律。那么道的规律又是什么呢?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道”的最根本的规律就是自然。根据《道德经》论述,所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本然,即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质和规律的体现,没有主观人为的造作和干预。按照老子“道法自然”、“自然即道”的认识,天地万物体现其道的本性的本质状态或理想状态,就是它的自然状态,即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存在发展的状态。万物因自然而生,因自然而成,自然乃是天地万物产生存在的根本,亦是其和谐存在与正常发展的根本依据。事实上,不仅每个事物必须在其道的自然本性状态下才能正常产生存在,而且各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正常维持,也必须在其合乎自然的相互作用的条件下,才能实现。
同时,根据老子的认识,万物都各有其自然之道,天地间事物的千差万别,正是其自然之道作用的结果。所以不同事物千差万别的多样性与差异性,也正是各种事物的自然本性的体现。当然,也正是各种事物之间所体现的差异性,造就了千姿百态的大千世界,并构成和而不同的和谐世界。宇宙万物虽然千差万别,但它们又遵循同一大道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且也正是同一大道,将天地万物统一在一个完整的世界之中。很明显,正是各种事物之间的特殊性质和特殊作用,使事物之间能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起到相反相成、互补互用的效果,从而使各种事物能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存于一个世界。没有事物的自然本性,也就没有千差万别的宇宙万物,因而也不可能有和而不同的和谐世界。可见,和而不同的自然本性也是事物间的和谐共存的一个基本条件。
顺道——万物和谐的根本方法
正因为和谐之本在于合道,所以顺道以合道,就成为促进和维持天地万物和谐的根本方法。但顺道之法又需要掌握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根据其道的特殊性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合而适之。具体来说,顺道之法又可以根据处理自然环境问题、人体自身问题及社会问题分为顺自然之道、顺人体之道、顺社会之道三个基本的方面。
首先,在自然环境问题或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处理上,需要顺应自然之道以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顺自然之道就是要按照自然界各种事物产生存在的客观规律办事,避免人为主观地行事,尤其是要有一种谦卑的心态,认识到人自身的局限、不足和缺陷,以自然为师,向自然学习,避免在自然面前的狂妄自大,坚决制止对自然的妄作妄为。
其次,在人体自身问题的处理上,需要顺应人体之道,以实现人体身心的和谐。顺人体之道就是要按照人体作为形气神或性命的统一体的本质,来处理人体的各种问题,根据人的本性和需要来安排人的生活。学习、工作、日常活动,一切按照人的自然本性去做,自然地满足人体的各种生理与心理的正常需要,既要避免正常需要不能满足而对身体造成的损伤,更要避免过度的感官享受对身心的伤害。人应该按照形气神或性命及其相互关系的自然特性和需要进行活动,顺应自身的生理活动和意识活动的自然,不压抑自己的正常欲望,也不贪婪地去追求自然需要之外的欲望满足。
再次,在社会问题的处理上要顺应社会之道,以实现社会的和谐。顺社会之道就是要按照社会的本性处理问题,认识到每个社会成员存在和社会组织的自然出现,都是社会之道的体现,都有其特殊的地位和功用,都有其特殊的存在与活动之道:由于不同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都具有其特殊社会价值,所以它们之间的分工合作是社会之道的必然体现。社会中的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人为主观地裁定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价值,而必须尊重各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的个性,让其按照自身的需要和特性开展活动。只有在尊重和发挥每个社会成员和各种社会组织的价值和作用的条件下,让其按照自身自然本性开展各种活动,社会也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