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6期

大震之后还要打一场心理持久战

作者:古洪庆 刘效仁




  汶川大地震过去十余天,亲历者的心理问题已经凸显。劫后余生的民众已有1/3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如:有的整夜不眠、噩梦不断,有的惊恐、敏感,总感觉房子要倒,老是在睡梦中惊叫“快逃,快逃”。其实,不仅直接被卷入大规模灾难者需要心理援助,包括与受灾者有密切的个人、家庭、救援人员、重建或康复工作的成员、志愿者,甚至记者,都需要及时进行心理治疗。
  没有任何一种灾难能像心理危机那样给人们带来持续而深刻的痛苦。这个痛苦是长期的,甚至一辈子。一些幸存者只要外界一有某种刺激,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甚至是“无震”的地震灾害。研究显示,如不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将会有高达30%~40%的人会进入慢性状态,甚至终生与痛苦相伴。更重要的是对地震孤儿的心理救助,不能有半点怠慢和马虎。因为他们亲历了大地震,失去了亲人,对于他们的成长极为不利,地震对他们的影响是终生的,甚至还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后代。
  据介绍,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加上人为事故、交通意外、暴力事件,每年平均约有两亿国人受到程度不等的影响。关注心理卫生、干预心理危机,既是公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的正常选择,也体现一个国家人文关怀和文明的程度。在西方国家,心理危机干预已经成为抢险救灾的一个当然的组成部分。9·11事件后美国有超过1000个专家团队在从事心理干预,对提高效率、保护救援人员的心理健康作用巨大。2002年4月17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将受灾人群列为重点人群,提出到2010年,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中50%获得心理救助服务。
  然而,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精神科医生全国目前仅有不到15000名,其中掌握危机干预专业知识的还不足1/3。台风桑美袭击浙江苍南,造成225万人受灾,仅派出31人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危机干预的网络特别是社区网络,我国大部分地区还处在空白地带。用法律形式规定心理危机干预与医疗救助、疾病预防控制、物质救灾同步开展的《精神卫生法》也尚未出台。在此次抗震救灾中,为生还者提供规范科学的心理危机干预,应当是一件须臾不可或缺的救助。我们真诚地期待着,心理工作者能够大有作为。
  无论如何,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针对地震幸存者打一场“心理援助持久战”。国家已派出不少的心理专家奔赴灾区,试图通过心理社会干预能使他们增强信心和应对能力,有效地增强心身健康水平。但是,灾后心理危险期为事发后的三个月至一年。所以,对于危机事件的心理干预,越早越好,要建立一支专门的队伍,打一场“心理援助持久战”,甚至可以不惜代价,为终身他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