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1期

当心吃药引起的眼病

作者:杨国秀




   由于全身或局部用药,以致引起眼睛的疾病,称为药源性眼病。世界卫生组织曾统计国外部分死亡病人中,其致死原因的三分之一与用药有关,但尚未见因用药而失明的报告。然而我们在临床上确实已见到多例由于用药不当而致失明,因此须引起警惕!
  我们所见到的引起眼病的药物,计有下列数类。
  磺胺药有人服磺胺药后引起暂时性近视,累及双眼,但停药后可迅速消失;有些人引起多发性渗出性红斑;也有人出现发热、眼睑红肿、球结膜充血水肿、角膜炎或角膜溃疡,甚至波及尿道致排尿不畅,口唇红肿糜烂、口腔粘膜溃疡,如能及时治疗尚不会遗留后遗症,如治疗不及时可遗留口干、眼干、视力减退,甚至失明。曾见一名22岁男性,因服长效磺胺两片即引起上述病症,最终不幸致盲,后只能进福州盲人工厂工作。长效磺胺的副作用很多,卫生部早在1983年已明令禁用。
  抗生素氯霉素大剂量长期用药,儿童每日1克,成人每日2克,超过两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尤其对于小儿,表现为双侧中心视力减退和不同程度的视乳头水肿,晚期出现视神经萎缩。如能及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可不同程度地改善症状。故凡需长期应用氯霉素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力变化,一旦出现变化,应立即停药,同时给予大量维生素C、复合维生素B等。其他如卡那霉素、新霉素、链霉素等,也同氯霉素一样,有时可引起急性中毒性表皮松懈症,眼睑有粘连,并出现假膜状角膜疤痕形成等。眼科用的氯霉素眼药水,对个别特异体质者,竟有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
  抗结核药长期应用乙胺丁醇有时可引起球后视神经炎,造成中心视力减退、中心暗点及色觉障碍等。有的患者按每日25毫克/千克剂量,连续服药3~6个月,即引起此症。故常用量减至每日15毫克/千克,较为安全。凡服用乙胺丁醇者,治疗前后均应常规检查视力、视野及眼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曾有一例因医师及患者都未考虑到眼损害问题,以致出现双眼视神经萎缩,视力只能看到眼前手动和光感。
  抗疟药奎宁及氯喹为常用的抗疟药,以往由于人工流产而应用大剂量奎宁造成弱视,已屡见不鲜。曾见一位服用100片以上奎宁企图自杀者,经抢救后虽生命已无危险,但次日即感觉双眼视物不清,治疗后视野仍明显缩小。氯喹除用于抗疟外,也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及红斑狼疮。由于氯喹与视网膜黑色素有高度亲和力,如长期用药,可产生明显视功能损害。曾有统计,如每日按250毫克用药1年,药源性眼病的发病率约为1‰;如每日按1000毫克剂量持续用药3~4年,发病率可达100%。但一般防治疟疾每日用250~500毫克,不会引起视网膜病变。如治疗其他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则每日剂量最好在250毫克以下,疗程不要超过1年,这样,视功能损害的危险性就较小。
  病人如需长期服用氯喹,应常规作眼部详细检查,如原有眼底病,则不能服用此药。一般用药1年后应每隔3~6个月检查1次,60岁以上者更不应忽视。由于氯喹在体内排出缓慢,即使发现问题及时停药,也会使病变继续发展。有一病人用氯喹的总量仅305克,即出现夜盲及视野缩小,眼底呈现视网膜变性。
  抗胆碱药阿托品常作为外科和妇产科大手术的麻醉前用药,以减少呼吸道分泌物;有的人患有胆囊炎、胆石症等内服颠茄酊或注射阿托品;或眼部滴用后马托品散瞳验光,用新福林扩瞳检查眼底等,均有可能导致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有人提出在外科手术麻醉前及手术后每天应滴2%匹罗卡品液,以预防青光眼的急性发作。在全麻或硬膜外麻醉后,如遇到红眼,应及时请眼科医师会诊,以免延误。
  促皮质激素和可的松类激素局部或全身应用此类药物,都有可能引起青光眼和白内障。强的松剂量大于每日60毫克,疗程达数年者,有75%以上产生晶状体混浊。一般认为强的松剂量小于每日10毫克,不致产生晶状体混浊。激素引起的青光眼多数表现为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停药后眼压可望在数月内恢复正常。凡长期应用激素的患者,必须定期到眼科检查视力、眼压、晶状体等,患者自己亦应注意用药后有无视物不清、虹视等症状。
  其他药物长期过量服用维生素A(如鱼肝油)可引起脑脊液分泌增多,以致颅内压增高,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这称为假性脑病。眼科检查有视乳头水肿,甚至视力障碍。乙胺碘呋酮为治疗多种心律失常的药物,有些患者大量服用可使眼球角膜上皮出现暗灰色颗粒,呈线状或螺纹状,影响视力,但停药后病变可逐渐消失。长期应用噻吗心安、白消安、环磷酰胺等,可使泪液分泌减少,导致眼干燥。有些人口服避孕药也可引起眼底变化。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药物既有治疗作用,又可引起一些副作用,其中有些药物对眼的影响是主要的。为了使我们的眼睛保持光明,千万不可滥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