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2期
红眼病患者的禁忌
作者:尤成功
尤成功
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下列禁忌。
忌不注意隔离红眼病主要是通过手、水、毛巾、脸盆、手帕、书籍、报纸、玩具以及公共汽车上的扶手、门把等传染,甚至可通过钱币传染。所以,预防的关键在于切断传染途径,不和患者握手,流行时少去公共场所,养成勤洗手、不用脏手揉眼睛的好习惯。家中不要共用毛巾、脸盆,并经常消毒,可将洗脸用具煮沸10~15分钟,不能煮的用具可以晒太阳,以达到消毒目的。如果不慎患了红眼病,应经常用肥皂洗手,有条件者可用消毒药水泡手。患者必须隔离。
忌用手揉搓眼睛红眼病因结膜充血、痒痛、患者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用手揉搓,这样易使手上的病毒或细菌带入眼中,加重病情。急性期眼泪多时应以干净手帕拭之。
忌热敷热敷后局部温度增高,对细菌的繁殖有利,还会使毛细血管扩张,进一步引起局部水肿或出血。
忌包扎包扎患眼容易使分泌物堆积,且影响眼球表面的蒸发作用,使结膜囊内的温度增高,有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使病情加重。
忌游泳红眼病患者如果到游泳池游泳,不仅可把细菌和病毒传播给别人,也会使自己的病情加重。因为游泳池水中难免有细菌和病毒。
忌暴怒或忧思中医认为“肝开窍于目”,暴怒或忧思伤心脾,可致肝郁化火,与风热之邪毒相结合,可加重眼部的充血、水肿、疼痛。
忌房事红眼病患者如果行房,一方面可能传染对方,另一方面可加重自己的病情。
忌戴眼罩眼罩的作用是避免外界刺激,防止感染,促进愈合,但患急性结膜炎时,由于眼的分泌物增多,若戴眼罩则分泌物滞留于结膜囊内不能排除,加之局部湿度、温度适宜,病菌易生长繁殖,使炎症加重,或合并角膜炎。
饮食方面的禁忌患者应忌酸辣刺激性食物,如辣椒、葱、生姜、蒜、韭菜、芥末、醋、酒等以及“发物”(尤其是水产海鲜、鸡肉、牛肉、羊肉等),因这些食物能助热化火,助长风热邪毒,加重病情。另外,香烟中的尼古丁可引起眼部血管收缩,循环障碍,导致局部抗病力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