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3期

小白菜之冤与用药之道

作者:倪合一




   《杨乃武与小白菜》为著名的清末四大冤案之一。据《杨乃武案的本来面目》一书介绍,小白菜丈夫之死,既不是被人毒害,也与杨乃武无关,而是患病吃药不当所致。
  原来,小白菜的丈夫葛品连罹患丹毒,由于家贫难以求医,病情愈发沉重,发高烧,双腿肿痛,身上出现疹疮。从医学角度分析,这时该用清热、解毒之凉药调治,但小白菜不懂医学知识,误听了邻居的话,给丈夫服用党参、桂圆之类的补药,犯了用药大忌,因此,葛品连病情更加严重,脸呈紫黑色,身体虚弱之极,而他的母亲还认为是病症所致,要小白菜用万年青、萝卜煎汤施救。哪知汤灌下后气绝身亡。
  由于当时天气较暖,半夜时分尸身口鼻便流出淡红色的血水,葛母不知道丹毒病人服用补药会口鼻流血而暴亡,听信有些人的议论,遂报官验尸。而当时进行验尸十分马虎,银针未用皂角水擦过就进行查验;见死者口鼻流出的血液流入眼耳之中,便说是“七孔流血”;死者的指甲灰暗,便说:“指甲青黑”。加上地方官过去听说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奸情,杨乃武也曾得罪过此地方官,遂乘机报复,很快就定为葛品连是被人谋害下砒霜而死,以致发生了这件沉达3年之久的大冤案。
  葛品连之死的医学教训是:凡病用药,必须辨证施治,药补、食补必须有所选择。任何一种药物或食物都有其特定的适应证,这是由药食本身所具有的性能、作用所决定的。盲目用药,轻者加重病情或导致药源性病变,重者导致死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服用补药的现象有增无减,无病进补、有病滥补现象较为突出,殊不知,此种举措实是弊多利少。
  人参,是古往今来人们进补的主要药物,用之得当,确能滋补强壮,但用之不当则能“杀人”。日本曾报告一女性,口服150毫升人参酊后发生急性中毒死亡,尸检发现明显的脑出血。江苏、浙江一带民间有让新生儿口服人参的习俗,以为可以促进孩子的生长发育,其中有3例口服红参05克~15克,数小时后出现烦躁不安、哭闹拒乳、抽搐惊厥、心率减慢、心音低钝,其中一例抢救无效而死亡。此外,还有食参致盲、食参发狂者。《诊余集》记载:“一女子发疟,口渴索饮,适有桂圆参汤,即取半碗与饮,明日即毙。”故作者感叹曰:“此皆补药之害也。故药能中病,大黄为圣剂,药不中病,人参亦鸩毒。服药者可不慎乎!”
  这话说得最明白不过了,药如果能治病即是好药,不能治病,人参亦是毒品,情同此理。作为医生,固宜审慎治病,但作为病人或其家属,更不宜凭主观意志服药,只宜遵医嘱办事。
  食物也一样。大凡食物,皆有寒热温凉之属性,“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体质而论,每个人由于年龄、饮食、疾病、居住环境、禀赋不同,体质各有差异,饮食亦需因人而宜:如表现为颧红唇赤、手足心热、口干咽燥、大便干结之“燥红质”者,饮食宜甘凉濡润类,不宜食甘温的红参、桂圆、羊肉之类。表现为畏寒怕冷、四肢不温、气短懒言之“迟冷质”者,宜甘温饮食,忌寒凉食物。如有一老者,精神疲惫、面色苍白、形寒怕冷、腹鸣泄泻,且绵延数年,一入冬季,其子女即常给老人服用补品,如枸杞、洋参、甲鱼,结果,老人越补越虚。原因何在?这叫补不对证,阳虚病人用滋阴食物进补,自然越补越虚了。
  目前,有一种极不好的倾向,许多家长为强壮孩子体质,仰仗补品,以至孩子性早熟者有之,智力变钝者有之,动辄感冒者有之。其实,小孩为“纯阳”之体,脏腑功能成而未全,全而未壮,只需饮食调理即能茁壮成长,若过用补品,反易摧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