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8期
书法基础讲座(八)
作者:徐弘道
赵孟頫曾说:“书法以用笔为止,而结了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这就是说,用笔是定了规矩的,即藏头(逆起之势)、收尾(收笔)、中锋用笔。但也不要墨守成规,太过死板,在不变中要有变化。而结构更无法规定得很死,譬如,无法规定笔画交叉点角度、长度等。但它还是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楷书结构的基本原则可以用十六个字来概括,即:比例适当,搭配匀称,重心平稳,变化知度。在平衡中,笔画有粗细、长短、轻重、欹正之变化,使字生动活泼(见图一)。各家所书的六个字中都有“寸”字,但交叉点(横向左右与竖向上下的长短)、欹正以及点的位置都有差异,但这些历代的大书家所写的字都十分均衡、平稳。如果结构死死地规定划一,则如电脑打印一般,已不可言书法之艺术美了。凡楷书之结构类型,大致可以分以下六种。
一、独体结构:整个字是一个整体,无法分隔部分(见图二)。这种字要求笔画分布均匀,重心平稳。主要应掌握写好主笔(字中起关键作用的主要笔画)。图中这些字的主笔,如“十”之横画、“士”之上横画、“事”之竖钩、“人”之捺、“也”之卧钩、“凡”之横折竖横钩是也。
二、左右结构:整个字由左右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这里又有三种情况:
1左右笔画相当:即各部分所占的位置大体相等(见图三)。
2左右笔画不相等:例如,左边部分的笔画较少一些,所占的面积就应当小一些、窄一些。如图四所示,左边部分就约占整个字的三分之一,而另半(右边)部分则占整个字的三分之二。如果右边部分笔画较少,则一般还是要占整个字的二分之一左右,当然,有时也有只占三分之一的,如“都”、“对”等字(见图五)。
3左边部分如形体较短,则位置可略高(见图六);形体较长,则位置应略低(见图七)。
三、上下结构:整个字由上下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这里又有两种情况:
1上、下部分高宽相当,则它们所占的位置大致相等(见图八)。但有时,往往下部略开展,以使整个字具有稳重感。
2上、下部分高宽有明显差异,则所占的位置应当相应变化。大致说来,大的高的应占三分之二,小的矮的占三分之一(见图九)。但也有的字,上、下部分是高而窄对矮而宽的,则要随形取位,以合乎自然为原则(见图十)。
四、左中右结构:各部分都要写得窄一些,但一般说来,左部宜占整个字的五分之一,中、右部各占五分之二(见图十一),但也不尽然,如图中的“辩”字。
五、上中下结构:各部分都要写得扁一些(见图十二),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掌握,区别对待,切莫刻板理解。例如图中的“慧”字上部分、“等”字下部分,如果也与另两部分那样写得过扁,则反而被萎缩得奇形怪状了。所以,该扁些、宽些,该高些、长些,都应恰到好处,自然协调。
左中右结构之所以各部分都要写得窄一些,上中下结构之所以都要写得扁一些,其原因便在于中文的汉字是方块形字体,各部分组合的结果必须保证使之成为一个方形。
六、包围结构:包围结构分两面包围(见图十三)、三面包围(见图十四)和全包围即四面包围(见图十五)三种不同形式。这类字,要写得稳重、匀称,要避免外松内紧、整体不协调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