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期
刘禹锡解疾得良药 愈后续服反中毒
作者:易俊杰
据《刘梦得文集》载,刘禹锡在遭贬闲居期间,有一次得了疾病,整日不思饮食,全身气血不畅,高热如火烧一般,便就近到一位名医家里诊治。名医经过一番望、闻、问、切,断定他是因饮食起居没有规律,导致脏腑功能紊乱,便配好药丸交给他说:“服此药丸,能疏治昏烦,解除郁结,驱除毒邪,使损耗之气恢复。但药中有微毒,病好后必须立即停服,免得中毒”。刘禹锡颔首而去。服药两天后,原来感觉麻痹的双腿渐趋正常;十天后,燥热瘙痒的症状消失;一个月后,通体舒畅,耳聪目明,步履轻快,食欲大增,康复如初。
亲朋好友得知此佳讯,纷纷前来祝贺。有人对他说:“您服的这种药丸真是神妙,确实难得。但凡医家治病,大多要留下一手,不给根治,以谋取钱财。您何必再去求他?这么好的药绝不会有毒,您再服一些,疗效定会更好”。刘禹锡一时糊涂,觉得此说有理,便不遵医嘱,继续服用此药。想不到五天之后,药中毒性突然大发,他全身大汗淋漓,颤抖不止,宛如只热不寒的疟疾。当他醒悟后,连忙去求名医解救。名医语重心长地说:“既不通晓药理,又不遵照医嘱,终究是要吃亏的啊”!并为他配制了解毒药。刘禹锡服后,终于化险为夷。
临床经验证明,不论是什么药,即使是所谓“良药”,它既能治病,也能致病。长期以来,为数不少的人一直认为,以纯天然植物制成的中药没有毒副作用,草药是神药,能使人绝处逢生,故而随便服用和长期大量服用。其实,这种看法和做法是十分错误的。中草药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确有其独到之处,但并非全然没有毒副作用。例如,单味中药天花粉、贝母、丹参、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以及口服中成药六神丸、云南白药等,都可引起过敏反应,轻者发生皮疹、瘙痒,重者发热、头晕、头痛、哮喘、腹泻。药性大苦大寒的大黄,适量可起到泻热毒,破积滞,行瘀血的功效,过量则最伤胃气,导致腹泻,引起水、电解质紊乱,脱水,甚至造成生命危险。至于附子、乌头之类的中药,更是辛热有害,常为阴虚阳盛、真热假寒及孕妇的禁服之品。
还有不少人迷信补药,误以为“有病必虚,虚则必补”。殊不知药性平和滋补的中药,也并非绝无副作用,如药食二用的龙眼肉,患感冒、消化不良的人就不宜使用。荔枝也可引起“上火”和过敏反应。莲子虽可养心、益肾、补脾、抗衰老,但也有收敛、固涩,引起便秘的作用,故不适宜老年人常用,对冠心病患者更要慎用。而体质虚寒,腹泻冷痛的人,忌服西洋参。即使是有“补品之王”美誉的人参,如果长期服用或用量过大,也会引起头痛、心悸、失眠、咽干、口燥、急躁、血压升高,个别人还会出现水肿、性功能亢进、排便不畅,有些正常的人乱吃人参,吃得鼻孔流血、头发脱落者,也屡见不鲜。这些中毒反应,医学上统称之为“人参综合征”。现代医学研究表明,人参中含有抗脂肪分解的物质,不利于动脉硬化的康复。美国学者发现,人参中含有的这种抗脂肪分解的物质,是具有蛋白质特性的一种肽类物质,而人参中的天门冬氨酸、精氨酸等氨基酸,也都具有抗脂肪分解的特性,能够抑制体内脂肪的分解代谢。若长期服用人参,会使动脉壁上的脂类物质增加,加重动脉硬化的程度。因此,高血压、动脉硬化患者,尤其是冠心病人,都不宜服用人参。现代医学研究还证实,服用人参酊500毫升,就可以致人于死命。故医谚所云:“是药三分毒”,是颇有见地的。
实际上,药物与毒物之间,本来就没有一个绝对的界限,天然植物制成的中草药也不例外。所用之药,对症能获得佳效,是为良药;药不对症,不仅不能治病救人,反而为害,与毒物又有何异?故毒之物,固可杀人,但亦可治病,对症用之,以毒攻毒,则能医治绝症,挽狂澜于既倒,使人绝处逢生,亦当不失为良药也。故药物与毒物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唯妙用于其所,巧手对症得当。
此外,用药之“度”,也至关重要,适“度”(量)能治病,过“度”(量)则毒人。这正是所谓“物无美恶,过则为灾”,物极必反也。这也是刘禹锡对自己治病经历所吸取的教训和给他人的警示与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