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9期
让癌症患者与癌“和平共处”
作者:何裕民
一位晚期肺癌患者已不适合做手术,但医生仍给他做了肺切除手术,结果患者在手术后的第3个月死去。而如果不做手术采取中医中药保守治疗,患者完全可以生存更长时间,而且活得没那么痛苦。
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认为得了癌症,只有做手术切除肿瘤,或用放疗、化疗等方法,将癌细胞彻底杀死,才能尽快康复。可以说,这是每个癌症患者和家属的希冀。其实,对待癌症的治疗应有正确的理解,该用那种治疗方法,需根据病情来定,并非像有的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是早期,可做手术、放疗或化疗等。若是晚期又发生癌转移的患者,在治疗上已不适宜于手术,若是非要做手术,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反而会增加病人痛苦,降低生存质量。所以,对晚期癌症患者应针对病情,采用不同的对症治疗方法,以改善症状,减轻痛苦,让癌症患者与癌“和平共处”,从而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
让癌症患者与癌“和平共处”,是现代医学治癌观念的一种根本转变。通俗地讲,当癌症处于稳定期,即人体内的肿瘤停止生长或生长缓慢时,癌症患者和肿瘤就可以“和平共处”,放弃原本“歼灭战”的战术,和癌症打一场以提高自身免疫力为主的“拉锯”战。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已将提高肿瘤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肿瘤疗效评价标准。因此在临床上,经过规范治疗并经世界卫生组织疗效评定标准被确定为“部分缓解”或“稳定”的患者,如果4周后确认是“部分缓解”或“稳定”,则应该考虑实施“带癌生存”,给予中医和生物治疗,同时密切监视体内肿瘤的活动情况,一旦肿瘤进展,再及时进行二线治疗,争取再次缓解。相反,让这些“部分缓解”或“稳定”的患者反复接受不同方案的化疗,结果仍将会是“部分缓解”或“稳定”,而且造成了巨大的身体、精神和金钱损失。所以说经典的肿瘤治疗模式——将肿瘤完全杀灭的概念,在强调整体医学的今天,已经显示出明显的弊端,因此它往往造成了肿瘤的“过度治疗”。
科学研究表明人体内蕴藏的抗癌能力是巨大的,若被调动发挥得当,它的抗癌力将高出平时数十倍。更何况从内部调节人体的免疫平衡没有任何副作用。这样,我们就不必以牺牲正常细胞为代价来对癌细胞进行斩尽杀绝,让他们在体内“和平共处”,使癌症也变成像糖尿病、心脏病等一样的普通的慢性疾病。对中晚期癌症患者来说,对各种创伤性疗法的耐受性很差,再加上本身癌瘤生长较慢,与其杀癌不成,反受其害,甚至加速死亡,何不与癌“和平共处”、“带癌生存”呢?近年来我们将治疗重点从单纯的抑杀癌肿转移到消除症状、改善生存质量、提高机能状态、延长寿限上来,取得了明显效果。在临床上,通过“零毒化疗”等中医药治疗,延长生命的人越来越多。不少绒毛膜上皮癌患者,经过治疗,痊愈后生育了可爱的小宝宝;不少年轻的癌症患者,如乳腺癌、肠癌、胃癌、胰腺癌等,治疗后建立了幸福的家庭。就是被称之为“癌中之王”的肝癌患者,经治疗后重返工作岗位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的。
正确处理好治疗癌症与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关系,尤其是从中医辨证的角度,治疗中晚期癌症患者,是我们的研究方向之一。对于失去根治性治疗机会的患者,治疗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调动患者本身的积极因素,抑制肿瘤的发展,改善肿瘤给患者造成的痛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促进其康复。“带癌生存、与癌共舞”的肿瘤治疗的思路,从根本上揭示了中晚期恶性肿瘤治疗的真谛。也就是人的生命可以与肿瘤共同存在,并且与肿瘤做斗争。病人的饮食起居同于正常人,病情稳定,甚至逐渐康复,形成了肿瘤与人“和平共处”的情况。
从近年的研究看,肿瘤的中医治疗包括两个方面,即针对癌肿本身的局部治疗和针对患癌宿主的整体治疗。局部治疗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明显降低肿瘤负荷,使宿主获得恢复的机会,因而有可能最终消除癌肿。但单纯的局部治疗无法避免以后残留癌灶的发展以及复发、转移等情况。而中医辨证论治在这方面有其优势。整体治疗除可恢复宿主各方面的功能外,对癌肿的转移、复发的预防也有相当效果。但是,单纯的整体治疗,对癌肿局部的消除尚不够明显。因此,局部治疗和整体治疗两者结合,有可能明显改善癌肿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率。
中医学强调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中医治疗癌症和癌前期病变的特色和优势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治疗方法多样化。辨证论治、治疗法则和方药是中医肿瘤治疗的核心内容,加上气功、针灸等手段,对于肿瘤复杂多变和个体治疗反应差异较大的临床特征是比较切合的。二是临床经验丰富。中医肿瘤治疗历经三千多年,积累了极有参考价值的临床经验。三是临床疗效较确切。这主要是从中医宏观整体调节角度来说的。中医药治疗肿瘤能改善病人生存质量、减轻痛苦、提高缓解率、延长生存期、预防肿瘤的发生和延缓肿瘤的发展,对部分患者还有预想不到的缩小瘤块、消灭癌细胞等效果。
综上所述,中医治疗肿瘤,是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辨证统一的方法为特征的,对于调整机体功能、增强抵抗力、改善症状、减轻痛苦、控制肿瘤发展、延长生命等均有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