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8期

妊娠饮食有宜忌

作者:严余明




  祖国医学认为,女子怀孕之后,如能在饮食起居上调养得宜,绝嗜欲、安养胎气,就能够气血和平,百病不生,母子平安。反之,若在妊娠期间,偏食肥甘炙煿、膏粱厚味或辛辣腥秽之品,则易胃热、助长脾湿。湿火迫于下焦,可致胎动不安。
  故传统上认为,妇女妊娠期间,总体上饮食须清淡、营养丰富,尤其注意多吃些富含维生素、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的食物,有益胎儿生长发育。比如说红枣粥,具有补脾和胃、益气生津、调和营卫之功。《食疗本草》的作者孟诜赞其“补不足气,煮食补肠胃,肥中益气第一”。鸡子、鸡肉性味甘平,颇能滋阴润燥,养血安胎。《随息居饮食谱》上介绍:“补血安胎,濡燥除烦”。而《圣惠方》则载有“乌雌鸡羹”为名的食疗方,内有大枣、鸡子、鸡肉,对孕妇气血不足,体弱羸瘦,胎动不安者,均有所裨益,可以经常食用。
  明代的大医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到,蜂蜜能和营卫,润脏腑,通三焦,调脾胃;黑芝麻则可补肝肾,润五脏,二者均可常吃。而《医林篡要》则指出它们具有滋阴。补胃、利大小肠的作用,适合于治疗妊娠期间因血聚养胎而引起的肠燥便秘。
  在妊娠期间,有碍胎气及破血、软坚、散结的食物应该尽量禁食。例如,螃蟹具有活血破瘀的作用,《本经逢原》上说“蟹性专破血,故能续断绝筋骨;蟹爪能破血,消积堕胎”,《本草纲目》则认为其能“堕生胎,下死胎”,所以应当少食、忌食。另如甲鱼(鳖),其性偏凉,具有滋阴散血作用,《随息居饮食谱》云“孕妇及中虚寒湿内盛,时邪未净者切忌之”,故亦应慎食。
  再如龙眼,性味甘温,民间一般认为服食能滋补气血,然而是否能够常吃,也须因人而宜,《药品化义》中是这样讲述的,龙眼“甘甜助火,亦能作痛,苦心肺火盛,中满呕吐及气膈郁结者,皆宜忌用。”怀孕养胎之时,阴津常显不足而阳气有余,再服食甘温助火之品,则有碍胎气,所以,龙眼肉亦在妊娠期慎用食物范围。当然,如果孕妇本身素体虚寒,需要用温补之品的,就不必拘泥了。
  总之,妇女在妊娠期间,饮食的调适宜忌,是颇有讲究的,历代中医药学典籍也有大量记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资参考与借鉴。当然,对大部分朋友来说,直接向医生请教,最为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