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2期
为中医药正名
作者:章 琦
前不久,网上掀起了一股“取消中医”的浪潮,签名者达上万人,主要意见是要让中医在五年内全部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使西医成为国家唯一的医疗技术。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医药既是我们的国粹,也是目前我国医药卫生领域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至今,在现实生活中中医仍是我们解除病痛的一个重要选择。如果有这样的签名行为,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中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卫生部坚决反对这样的言论和做法。
对于中华民族的物质文化遗产,如长城、故宫、黄鹤楼等,国人因了解它们的价值而一再呼吁保护,甚至不惜以重金修复或从国外赎回。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曾对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过卓越贡献、拯救了无数生命的中医中药,国人则难以认识到其价值,动辄贬之为“不科学”、“迷信”、“落后”而大加鞭挞,甚至不断提出“废止旧医案”、“告别中医中药”等主张,致使中华民族的瑰宝近百年来惨遭厄运,不断萎缩而竟至陷入难以生存的境地。
我国中医药泰斗邓铁涛老先生不久前发出了洪钟般的警告——照此下去,用不了10年,中医药将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
近百年来,随着西学东渐,西医西药逐渐主导我国医疗市场,已薪火相传五千年的中医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劫难。据资料显示,我国的著名中医人数已从1980年代的5000余名骤减至现在的不足500名,这说明我国中医药正陷入传承危机。时至今日,学术界竟然仍有人公然“以科学的名义”提出“废除中医中药,告别中医中药”的观点,更是动摇和搞乱了中医药的发展思路,严重阻碍了中医药的发展和振兴。
中医药在中国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在国外却得到了高度关注和蓬勃发展。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中医药的神奇功效认知日深,为规避西药的毒副作用,他们已开始大力倡导以中医药为基础的自然医学,并高薪聘请我国的中医从业人员走出国门,到国外行医。据统计,目前我国国内中医从业人员不到30万人,而国际上中医药从业人员大约已有30万-50万人。
虽然宪法第21条写明中西医并重,但长期以来,中央的方针和宪法的精神并未得到认真执行,普遍重西医而轻中医,中医地位日益下降,作用日益衰微。
20世纪以来,中国学界在相当大程度上将“西学”与“东方传统文化”当作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并不否定中医之疗效,但都认为中医不科学,“中医尽可愈病,但无人能以愈病之理愈人”是其中心论点。只有到20世纪后半期,人们才认识到中医的科学性,才认识到中医是未来医学的发展方向。但20世纪民族精英的一些错误认识造成中医和中医学一直处于被审视、被验证、被质疑、被改造的地位。德国慕尼黑大学波克特教授早在1980年代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医药在中国至今没有受到文化上的虔诚对待,没有确定其科学传统地位而进行认识论的研究和合理的科学探讨,所受到的是教条式的轻视和文化摧残。这样做的不是外人,而是中国的医务人员。他们不承认在中国本土上的宝藏,为了追求时髦,用西方的术语胡乱消灭和模糊中医的信息,是中国的医生自己消灭了中医。”
拯救和振兴中医药,是一项具有极高要求的复杂系统工程,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知难而上,迎难而进。根据我调研所获,特提出如下几大建议(于篇幅,此处只选发十条建言中的四条——编者注)
一、加速中医药立法,修订执业医师法
虽然,在中国的宪法及相关的卫生法律中,早已确定了中医药在科学领域的地位,但仍然缺少一部独立的中医药法。据了解,在国外,韩国、泰国颁布了有关传统医药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就连曾抵制中医药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都颁布了有关中医药、针灸的地方法规。因此,加快完善我国中医药立法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当前,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正逐步推进,但是陈旧的管理方式和立法已经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修订更是刻不容缓。建议一是要政府放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二是要完善执业医师考试、注册的程序;三是要规范“医生走穴”行为,建立有序的“兼职执业”制度;四是要建立“执业医师终身禁业机制”,增加医师职业责任感;五是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执业医师基本信息披露制度”。考中医执业医师要顺应中医的内在规则,按中医的规律办事,不要按西医思路去考。
二、抢救名老中医与民间秘方
建议国家拨出专项资金,对散落在民间和流失在国外的中医药秘方进行抢救性的发掘和回收。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青年中医拜健在的名老中医为师,让这些老中医的精湛医术得以传承下来。当年我们曾花大力气去抢救京剧,如今抢救中医中药其意义更为重大而深远。
三、建设中医药研发基地和中药产业基地
根据普查,我国的中药资源共有12807种,中成药品种5000种以上,还有具有特色的民族药上千种,以及众多的中药滋补品,说明我国中药物种之多,资源之丰富,开发利用前途之广阔,是任何国家所不及的。因此,中药的开发利用不仅是我国新药开发的高品位金矿,也是中药工业发展的保证,是我国医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助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举措,理应打造成我国“十一五”规划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开发与利用药材资源上,既不能建立在破坏野生资源上,又不能等靠国家来发展和提供资源,要鼓励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自身和市场需求,在道地药材产区建立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且相对稳定的中药材原料和货源基地,做有米之炊,开有源之水,将药厂的第一车间建立在原料产区,实施公司加农户的种植经营模式,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数量和提高产品的质量,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四、我国应主导中医药标准的制定,引领世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关于《迎接21世纪的挑战》报告中认为:21世纪的医学不应该继续以疾病为主要研究领域,应当以人类的健康为医学的主要研究方向。从这个方向出发,中医学的辩证不只用于诊断疾病,也可用于评价亚健康甚至健康状态。可以认为,中医药的理论体系代表世界医学发展的方向。因此,我们要主导中医药标准的制定,引领世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英国大哲学家培根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真理因为像黄金一样重,总是沉于河底而很难被人发现。中医药是真理,也是黄金。有些人难以一下子发现它,情有可原。但是如果中医药在我们这代人手中失去传承,我们则将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因为我们的后人将以高昂的代价,从外国人那里去赎回原本由中华民族发明的中医中药,他们会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们的先辈如此愚昧,竟把国宝当垃圾一样扔掉呢?
(全文7000余字,此文是本刊编辑赵继才根据原文编写整理后发表的。详阅全文请点击
http://blog.sina.com.cn/m/jicai)
责编:赵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