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期

药物剂量 生命攸关

作者:王慧君




  当你打开药瓶,将药物送人口中时,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这个剂量合适我吗?你一定会说,不会错,我是按照药物朋(或医嘱)服用的。你还可能说,药物在上市前,都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按用法说明服用应该是安全的。然而,来自美国乔治敦大学和欧洲的一些研究最近证实,对大多数病人服用的大部分处方药物(尤其是近几年上市的新药)而言,用药的剂量都偏大了!这就是美国近年来严重的药物毒副作用高频率出现的原因,我国也不例外。那么,缘何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为了能体现药物的疗效。长期以来,药品开发商为了能体现药物的最大疗效,在新药的开发与研究,包括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常常选择相对较大,但往往是过大的剂量作为基础,上市时,也就以这一剂量为标准了。
  药物临床试验受到内在限制。药物在上市前,虽然经过临床试验,制药者也可以运用各种先进手段对上市前的临床试验资料进行分析,如药物分子学的实验室分析,首批使用者的临床资料分析等,以便在较早的时候对剂量作出修正。然而,由于临床试验一般规模较小,以身试药者也多为年轻的健康人,并以男性居多,所以,试验规模再大,也无法显示药物在正式被数以百万计的人群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同千人千面的道理一样,人除了有不同的体重、体型、年龄和代谢模式外,有些服用者还可能同时患有其他疾病,需要同时服用其他药物,所以,药物的推荐剂量就显得“众口难调”了。
  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大部分药物的价格是根据毫克计值的,对开发商而言,售出的“毫克”越多,获利也就越大,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减少用药
  上市太快,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由于药物毒副作用高达1/5(就美国而言),其中75%的严重毒副作用是由服用推荐剂量药物引起的,所以开发商对药品用法说明作出修正的频率很高,而且修正的几乎都是过高的用药剂量,其中新药比老药修正的要多得多。乔治敦大学的研究人员发现,1980~1999年新上市的354种处方药,有21%在上市后不久即作出用法修正,其中80%是降低原先推荐的剂量。老药修改年限平均在使用16年后,而新药却是3年后。所以一些药监部门说,新药缺乏足够的临床试验,上市太快了。
  事实上,对于制药者来说,对一种新药的学习、研究和总结是—个长期任务,贯穿于药物从诞生到消亡的“生命”全过程。在药物投放市场前,他们不可能掌握一切情况,所以在投放市场后,对药物的安全评估始终不会停止,这就是说,药物临床使用,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更大规模的“试验”,这对于进一步修正用法是十分必要的。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如果我们正好属于这少有的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的毒副作用个体,那么损失的将是我们自己的健康或生命。即使没有那么倒霉,但如果服下的药物超过你实际需要,对身体也都是极为不利的。
  所以,我们不应对药物的用法说明过于迷信,将它看成是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对于许多病人来说,除非疾病紧急,在服用处方药时应以“最低剂量、每日最少次数”开始(抗生素除外),并经常取得医生指导,以便他们根据你的反应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