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8期
老年“妄想狂”亲手刃前妻
作者:史友兴
藕断丝连埋祸害
现年62岁的何志勇与65岁的王雪梅,于1961年结婚。婚后,两人共育有一儿一女。他们的生活虽然过得十分清贫,但由于两人相敬相爱,却也充实幸福。1980年,有一手电焊技术的何志勇,离家到市里一家工厂打工,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夫妻俩勤劳持家,不但建了新房,还添置了不少家产,日子是越过越甜美。 就在王雪梅憧憬着美好未来的时候,她发觉丈夫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打工挣的钱也不见了。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何志勇经常打骂王雪梅,并有一次将王雪梅的肋骨打断。长期处于家庭暴力下的王雪梅终于对何志勇失去了信心。1997年5月,王雪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离婚后,王雪梅随儿女住在前面的3间新房里,何志勇一人住在后面的老房子里。两人虽然住在两个屋檐下,互不相干,但却生活在一个环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的怨恨渐渐淡化了。
2003年春节后,王雪梅突然生病,需手术治疗。家人商量后,决定让她随何志勇到市里住院治疗。为了取得前妻的好感,何志勇精心侍候,并且为前妻支付了医药费,这让王雪梅非常感激。出院后不久,两人就住到了一起。可是,王雪梅万万没有想到,这成为她悲剧的开始。
前夫毒手摧前妻
同居后,起初两人相处得很好。不久,何志勇向前妻提出了复婚的请求。王雪梅对前夫还是十分了解的,他不但常常酗酒,而且性格暴戾,往事历历在目。虽然自己同意和他同居,但这只不过是出于一种感激,好过就过,不好过就分,王雪梅不愿意用婚姻来束缚自己。因此,她拒绝了何志勇的要求。
何志勇怎么也不能相信,一向温顺的前妻竟敢拒绝自己,一定是她红杏出墙了。这样,何志勇的劣性又暴露出来了。他对王雪梅是非打即骂,并且常常拿着刀威逼王雪梅交待和哪个男人睡觉、通奸。王雪梅交待不出来,他就对王雪梅进行毒打。
2003年8月14日晚7时许,已经喝了不少酒的何志勇又一次对王雪梅提出了复婚的要求,但还是遭到了拒绝。于是,何志勇便对王雪梅破口大骂。王雪梅不想和他纠缠下去,就转身到儿子的房间里去了。这下,可激怒了何志勇。他冲了上去,抓住王雪梅的头发,摁住她的头,往地上猛撞,将王雪梅撞昏在地。望着昏死在地的王雪梅,何志男的头胭甲突然闪出一股恶念:如果将她的下身毁了,她就卜会再勾引男人了。他从厨房间拿出一把杀猪用勺剔骨刀,对着已无抵抗力的王雪梅的阴部连捅效刀。何志勇一边捅,还一边歇斯底里地叫喊着:看你还偷不偷男人……”顿时,王雪梅血流如拦。望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王雪梅,何志勇猜想王雪梅可能被自己杀死了,心中不免害怕起来,他立即冲到邻居家中,喊道:“我杀人啦,快打10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将王雪梅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王雪梅虽保住了性命,但是,终因会阴部多发性刀刺伤,刺断耻骨,刺破闭孔腱进入盆腔,刺穿膀胱壁,致王雪梅多发性耻骨骨折、膀胱破裂,其损伤已构成重伤。8月28日,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何志勇逮捕。
妄想多疑为恶因
何志勇为何对前妻下如此毒手?犯罪的原因是什么?这可以反映何志勇的主观恶性,从而影响法院对其量刑。为此,公安机关对此做了缜密的侦查。
王雪梅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哭诉道:“何志勇外出打工,有了钱后,就和别的女人好上了,我一问他就打我。后来,我老是被打,实在没有办法,就和他离了婚。今年,我们同居后,他要求复婚,我没有同意,他就常常拿着刀子,逼我承认我和亲家公、女婿以及村上的几个男人睡过觉。我没有这些事,就没有办法承认,他就揍我。”
一些村上的邻居在向公安机关作证时,说:“20多年前,何志勇外出做工,口袋里有了钱,就和本村的一个女人好上了。这样,他们夫妻俩经常吵架、打架,有一次,何志勇竟将王雪梅的肋骨打断了几根。去年,他们又住在一起了。可是,两人还是经常打架。每次打架时,何志勇就说王雪梅和亲家公、女婿以及村上的几个男人有关系。说实在的,王雪梅没有生活作风问题,不存在偷人的事。”何志勇的女儿也说:“父亲经常怀疑母亲有外遇,有时还用刀威胁母亲,要毁她的下身。”
对此,何志勇辩白道:“前妻有很多外遇,我是从她的举止上发现的。前妻的性欲很强,她有很多男人,因此,我要毁了她的下身。”何志勇也承认自己心胸狭隘,脾气暴躁,容易发怒,特别是喝过酒后,情绪更加反常,自己为此曾到医院看过。
事实上,何志勇基本上已不是一个正常人,根据他的一系列荒诞不经的表现,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他是一个心理疾病患者。为此,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经鉴定,何志勇由于长期大量饮酒导致酒精依赖,性格改变,同时伴有系统的嫉妒妄想,作案时其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而明显受损。鉴定结论为:患有酒精所致妄想症,属限制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志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事后委托他人打电话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患酒精所致妄想症,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志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老年犯罪当重视
何志勇故意伤害一案,以法院的公正判决划上了句号。但是,掩卷深思,该案也同时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当前,随着老年人口的比重日趋增加,社会、家庭环境对老年人身心及自身诸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犯罪在社会犯罪中所占的比重有增长的趋势。因此,老年人的犯罪增长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老年人犯罪的特殊诱因是由心理疾患引发的,主要表现为老年妄想精神疾病所致。老年人精神与身体衰退,感官功能降低,反应迟钝,往往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固执、易被激怒等心理特点,老年期的身心变化又易引起精神障碍,诱发老年型精神病,他们的刑事责任能力也因此往往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甚至完全丧失。
有关心理学专家指出,现在许多赋闲在家的老年人都不同程度地患有妄想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且有增多趋势。老年妄想常出现的症状有被害妄想和嫉妒妄想两种类型。本案何志勇的症状,就属于嫉妒妄想精神病。
专家认为,老年人应努力适应新环境和认知自己的社会新角色,不要总沉湎于过去的回忆中,或与老伴四目相对,而要多接触社会,多与人聊天。社会和子女也应关心老年人的心理卫生,让他们的内心有一个温馨的倾诉窗口。很多老年人患心理疾病后羞于上医院,认为被朋友或左邻右舍知道后丢面子,这样只会使病情更加严重。子女一旦发现父母患上了心理疾病,应该劝其到医院就诊。
针对目前老年人犯罪增长的现状,有关方面应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来预防老年人犯罪: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增强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观念;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多增加社会保障服务,努力建设文明健康的人际关系;应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网络,积极安排老年人进行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充实其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