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6期

丈夫常犯的性过错

作者:张 文




  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其中多数并不是由于疾病或生理障碍,往往是由于一方或双方缺乏性知识,存在某些性心理偏见,才导致具体性行为上的矛盾与冲突。这里,谈谈丈夫们最常犯的几种性过错。
  (1)重量不重质,追求过多的性交次数。有些男子认为,性生活次数越多,就越表明男人阳刚之气实足,他的妻子也就越满意、越幸福。反之,次数较少的丈夫则被认为是软弱无能、不够格的男人。于是这类男人便求助于“伟哥”。
  其实,大多数妻子更希望获得的是高质量的而不是数量多的性生活,据对 31个大中城市的1279对夫妻的调查,81%的妻子更重视性生活的质量。
  男人对性生活也并非是“多多益善”。在30~ 35岁之间的男人中,50%以上体验到自己的性需求在悄悄地变化着,也从数量多转为寻求高质量上,希望获得更深切的性感交流和体验。
  丈夫如果认为性生活频率是夫妻性和谐的主要衡量标准,甚至是惟一标准,那么他就很可能产生两种行为上的失误。一是他可能忽视或否认妻子的情感需求,把性生活简单化,认为性生活是一系列动作而已。严重的,会为了显示自己“性能力强”而强迫、粗暴地过性生活,结果极大地伤害了妻子的人格与性感。二是他可能无形中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一旦年龄较大,或偶然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保持他所认为的高频率,就会怀疑自己得了阳痿、早泄等病,生怕“对不起妻子”,甚至会对自己的整个人格和人生目标产生怀疑或失望。结果,越是要强,越经不起意外。实际上,男人性生活频率的高低,基本上是根据其生理状况、健康状况和年龄状况决定的,全世界各民族都差不多,而且几乎每一个男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些时期少,有些时期多,根本谈不上“应该有多少次”这样的问题。男人的性魅力主要在于成熟的个性风采,善解人意的博大胸怀和情感的深沉执着。
  (2)狭隘地理解性生活。在夫妻性生活中,丈夫最终是会出现射精的,但这既不是性生活中的全部内容,也不是它的首要目标。性生活是表达爱情的载体。它必须包括事先的心理准备阶段,而且最终结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准备阶段是否充分,是否合适。
  不少丈夫把自己的生理过程看作是第一位的、不可调整的,结果常常过于急切、粗鲁和简单。据调查,我们身边从来没有亲吻过的夫妻约占25%,没有深吻过的超过50%,然而他们中大多数人却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由此看来,并不是丈夫不爱自己的妻子,而是他不会爱,忽视了情绪准备的过程。某些高文化、情感细腻的夫妻,很重视爱抚行为。他们真正把性看作是一种生活,看作是做爱而不是完成简单的生理任务,这无疑有益于婚姻的稳固。
  要想把生活爱情化,还必须把情绪准备阶段扩大到上床之前。不少夫妻经过一天紧张的工作,身体和心理相当疲劳,情绪不稳。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丈夫仍然可以突发产生性要求,达到射精这个终点。这是男人的生理功能决定的。但这样做,妻子便会觉得很勉强或毫无兴趣,丈夫也同样觉得勉强或有所欠缺。时间一长,会形成恶性循环:越是突发地匆匆行事,就越是极其狭隘地理解性生活的内容,也就越缺乏交流和深切感受,心理疲劳就越是加重,结果把性生活变成消极、冷漠和缺乏激情的“机械化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