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7期

酒后致车祸 害人又害己

作者:黄建民




  据媒体报道:在2005年的1~2月里,南京市便发生了多起酒后驾车事故,致使6人死亡和重伤。死亡者中既有醉酒司机本人,也有无辜的路人。重伤者中包括始终处于昏迷状态的植物人。
  酒后致车祸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不少见。显然,人们有必要进一步知道酒后驾车之害,更有必要提高认识,做到警钟常鸣。
  
  醉酒开车毁了两个家
  
  2004年5月11日23时许,著名演员牛振华驾驶“奔驰”车,在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下由西向东行驶时,猛撞在前面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尾部。48岁的牛振华当场死于车内,“奔驰”严重损坏。海淀交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发现牛振华每10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5毫克。按照有关规定,超过100毫克即是酒后驾车,205毫克已属醉酒驾车。而大货车司机经检测无酒精反应。
  这是又一次“血的教训”!1995年的一个夏夜,著名笑星洛桑在晚上演出结束后与几个朋友喝酒,凌晨带着醉意驾车回家。由于车速太快,一头撞入停在路旁正在修理的大卡车之中,洛桑因伤势太重死亡。
  一位安徽女子在听说牛振华醉酒驾车身亡的消息后,忍不住给媒体打电话,泣诉“毁了两个家”的经过:她丈夫是在安徽农村开面包车帮人家运货的,收入还不错。可她丈夫总说跑运输辛苦,晚上要喝几口酒解解乏。2003年的某晚,有人打电话喊她丈夫去运货,她丈夫从高架桥上冲了下去,就永远没再醒过来。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年仅24岁的女货主也被撞断了脊椎,瘫痪了。因为安徽女子的丈夫系酒后驾车,故负全责;货主家还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求,后判赔10万元。这女子只好把房子卖了4万元赔偿,将孩子托付给公婆,自己则外出打工再为丈夫还债……可是那位女货主结婚仅1年,却一下子遭此横祸。所以,安徽女子泣诉着要求人们:开车者千万不能再酒后驾驶了。
  酒后驾车毁了两个家的真实事例太沉痛了,这一教训值得每一个驾车者牢牢记取。
  
  明知故犯不可取
  
  地球人都知道,驾驶者更知道:不可酒后开车。然而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有些人偏要明知故犯!
  江苏苏州市一民警在2004年11月4日晚酒后驾驶警车,撞死一人,撞伤两人;苏州市某城管中队长于2004年12月19日晚醉酒驾车,撞上水泥柱致使自己死亡。
  2005年1月9日晚,重庆发生一起撞死中年妇女的车祸。记者与驾车者交谈情况时,闻到驾车者嘴里散发酒气,可驾车者不断在喝矿泉水,嚼口香糖,以便“毁灭证据”。
  吉林白城市的班先生在2005年2月24日过马路时,被一位酒后开车的驾校校长撞伤,而这位撞伤人的校长竟然在撞人后逃逸。
  请看看这些从媒体上摘录下来的报道,难道警察、城管队长、驾校校长不知道酒后不可驾车?他们都知道。他们是明知故犯,其结果往往是害人害已。
  
  严防酒后驾车
  
  据研究,饮酒后可使人的视轴明显变长,视力受到损害,会有视物模糊或复视现象,因而容易发生闯红灯、追尾、撞人等事故。数据表明,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几率高达27%,酒精摄入量越多,车祸的可能性越大。
  因为这,各国都对酒后驾车者施以种种监测和惩戒措施。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约有50%的车祸与饮酒有关。后来,管理部门采取了检测血液酒精浓度的方法,才大大减少了酒后驾车,因饮酒发生的致死性车祸便有了非常明显的下降。不过,该国的酒后驾车仍被认为是“最经常发生的暴力犯罪”。“每30分钟便会夺去一个人的生命,每两分钟便会造成一个人的受伤。”因此,有些地方正计划没收酒后驾车者的车辆,并将其拍卖。拍卖所得将用来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
  在新西兰,正在尝试用新办法来劝告人们不要酒后驾车。新西兰260家酒店和旅馆的便池从2004年9月起成了宣传公路安全的媒介。这些便池里画着两辆并排停放的汽车,汽车下面写着一行字:“你想坐哪辆车回家?”当便池中湿敏和热敏的装置被激活时,便会出现两幅不同的画面:一幅画面上是撞坏的车,下有文字:“如果你酒后开车,你就是个地道的傻瓜!”另一幅画是辆完好的出租车,下面也有文字:“如果你酒后不开车,你的表现顶呱呱!”
  经验早已证明,酒后开车出的事故通常都不是小事故。所以,若知道自己要与人喝酒,就不可再驾车前往,可以改乘公交车或出租车;若事先不知道相聚而与人喝了酒,则一定要请人开车或找“代驾公司”帮忙开车。而今,我国也有不少城市开设了“代驾公司”,可以为喝酒者把握“方向”。遗憾的是,酒后代驾业务开展得相当艰难。以南京为例,虽说酒后开车事故频频,可酒后代驾业务量甚少,甚至有连续几个月交“白卷”的记录。相比之下,老外的认识似乎更上一层。在瑞士这个小国,就有约两万人参加“红鼻行动”,自愿将喝酒的驾车者送回家,以响应当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号召。不过,这些人的“代驾”是免费的。
  
  惩罚也是必要的
  
  对于明知故犯的酒后驾车者来说,即使尚未造成车祸,也应给予必要的惩罚,目的在于罚一儆百。
  史料记载,最早因酒后驾车而被判罪的是英国伦敦的出租汽车司机乔治.史密斯。他在1897年9月10日午夜12点45分于邦多大街喝醉酒后驾驶电动出租车耐,被巡警抓获。因违反“禁止醉酒驾驶汽车”的条款被法院处以20先令的罚款。但现在不同了,英国警方查到某人酒后开车,则会勒令此人在两个月内的某个时间段不准出门,此人的腿部还被安装上一个电子跟踪器来监视他的行动。要是此人第二次酒后驾车,则被吊销3年驾驶执照。
  印度尼西亚的酒后驾车者常被责令去清扫公共场所的垃圾。据说这比其他的处罚效果更好,人们害怕丢颜面而不敢酒后开车了。
  法国还透露出这样一条信息:如果知道某人酒后开车没有制止而出了重大交通事故,这知情人有可能被指控犯了“未能阻止暴力犯罪和引起人身伤害罪”,被指控者有可能被判5年监禁和高达7.5万欧元的罚款。
  我国对酒后驾车者目前还是以罚款为主。按照2005年起生效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醉酒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500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还规定,非机动车骑车人醉酒骑车的,也将处以50元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惩罚是必要的。但愿驾驶机动车者切勿酒后开车,骑自行车者也不要醉后骑车了。
  (编辑 祝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