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1期
走出“忌口”迷宫
作者:吕 斌
“忌口”由来
人难免要生病。虽然大部分的疾病都会导致食欲和食量的下降,但为了与疾病作斗争,必须继续进食,这是人类最初就有的共识。进食之后,人体的抵抗力增强了,疾病即会得到控制。有些食物对某些疾病似乎特别有效,经过许多人的反复试用和验证,这一部分食物便被发展成专门治病的药物。这就是“医食同源”之说的由来。可是,也有一些食物被食用后,病情反而加剧,久而久之,从经验教训中得出了“忌口”的告诫。祖国医学博大精深,饮食疗法丰富多彩,其中有关“忌口”的知识很多;再加上民间说法,以及病人“经验”之谈,更使“忌口”众说纷纭,甚至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因病有别
患病后的“忌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忌口”即绝对忌口,指的是某种食物对某些患者来说是绝对不能吃的,吃了就会使病情加剧或旧病复发。如蚕豆病患者由于体内缺乏某种酶,当进食蚕豆后就会引起溶血而发病,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蚕豆病患者必须绝对禁食蚕豆。一些哮喘和荨麻疹病人,吃了鱼、虾、花菜等食物后就会发病,这是因为病人对这类食物过敏,为了避免发病,不得不对它们“敬而远之”。又如严重的心力衰竭患者,必须严格限制饮食中的含盐量,稍有不慎就会加重心脏负担,引起病情恶化,故食盐就成了这类患者的绝对“忌口”之物。同样道理,那些病情较重的肝硬化腹水和有浮肿的肾病患者,也必须严格忌盐,否则都会在短时期内导致病情加剧。
广义的“忌口”即相对忌口,指某些食物对某些疾病而言,害处较大,食后有可能导致旧病复发和病情加重,原则上应避免食用,但程度上不如绝对忌口那样严格。例如,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患者,应忌吃过分油腻的食物,否则食后有可能导致胆绞痛发作,但并非一定发作。又如肝病患者不宜饮酒,因为酒精对肝细胞有直接损伤作用,对患有急慢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或脂肪肝病人,医生都要劝其戒酒,但酒精对肝细胞的损伤是缓慢发生的,如果病人依然饮酒如故,也许短期内一时看不到什么大的妨碍,但实际上已在不知不觉中留下祸根。这是相对忌口与绝对忌口的又一不同之点。
因人而异
某些疾病“忌口”某种食物,有其一定的共性,但也有一定的个性。如严重的心力衰竭和肝硬化腹水病人要忌盐,这是每个病人都必须要遵守的原则,谁反其道而行之,谁就会吃亏。但有些病的“忌口”往往因人而异,如有些人吃虾会引起荨麻疹,吃蟹就不会;而有些人却相反,吃蟹回回发病,吃虾却太平无事,这就是“忌口”的个体差异。
即使像慢性胆囊炎不宜吃油腻食物这样一个家喻户晓的“忌口”,也不是千篇一律的。在慢性胆囊炎的静止期,原则上应以低脂肪、低胆固醇、适量蛋白质和高维生素饮食为主。但是对于一些慢性胆囊炎伴有胆汁潴留的病人来说,情况就两样了。这时的胆汁犹如死水一潭,内有大量因慢性炎症而形成的脱落细胞和炎症细胞,再加上胆汁成分的改变,很容易沉积形成结石,因此,对静止的胆汁潴留病人,不应一味采取低脂饮食,而应该适当进食一些脂肪饮食,以利胆汁排泄,防止结石形成。
走出迷宫
在众多的疾病之中,需要绝对“忌口”的病种并不多,需要相对“忌口”的则多一点,但其比例也不大。绝大部分的疾病只是饮食上有一些注意点,远没有达到忌口的程度。但在民间或某些“江湖郎中”的口中,“忌口”被任意夸大,造成了不小的混乱,把病人引向了迷宫。例如,对恶性肿瘤病人,民间流传有许多食物不能吃,其实,大多缺乏科学根据。有人说,鸡不能吃,吃了会使癌症复发或恶化,而鸭是可以吃的;但根据大规模家禽宰杀后检查,发现鸭患肿瘤的机会要比鸡多得多。也有人说,海货是“发物”,吃了会使癌肿恶化,但在不少治癌名中医的处方中,许多海味都是重头药,如海藻、海带、海马、牡蛎等;许多海产品又常被推荐为癌症患者的食疗佳品,如海蜇、紫菜、鲍鱼、海鳗、发菜、海参、带鱼、黄鱼、龙虾、梭子蟹等。可见,癌症患者不能吃海货是一种讹传,它不仅有悖于科学,也不利于改善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
其他疾病亦常有类似的“忌口”误区。笔者曾见到一位骨瘦如柴的肾炎患者,经检查正处在慢性肾炎肾病期。该患者肾功能良好,血压不高。仅有大量蛋白质从尿中排出。按理,该患者应进高蛋白低盐饮食,以补充大量丢失的蛋白质。可一知半解的庸医,却千叮万嘱患者只能吃素,不能吃荤(慢性肾炎到了尿毒症期,应适当控制蛋白质的摄入)。非但患者丢失的蛋白质不能及时补充,身体组织中的蛋白质也大量消耗,难怪患者日见消瘦,抵抗力日益下降,病情久治不愈。可见,“忌口”也有陷阱。
总之,罹患慢性疾病的患者,对“忌口”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不要轻信流言,最好能在专科医师或营养专家的指导下确定该忌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