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自主用药,当心肝脏受损
作者:伍新华
药物性肝炎是由药物引起的肝组织损害。由于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也是药物毒性反应的主要靶器官,所以肝脏容易受到药物的损害。据临床统计,有500余种药物可引起肝脏损伤,用药后出现肝炎样的症状并伴有肝功能异常,即所谓的药物性肝炎。这些药物中,最多见的有阿司匹林、保泰松、布洛芬、四环素、红霉素、异烟肼、呋喃妥因,氯丙嗪、甲基多巴、他马唑、雌激素及某些抗肿瘤药。长期或大量使用这些药物,可引起肝内胆汁淤积和肝细胞坏死。对于肝病患者来说,用药不当,更有可能加重病情,使肝功能恶化。药物性肝炎的临床表现与病毒性肝炎相似,有时可被误诊。在药物性肝炎的诊断中,病史十分重要,患者在发病前曾服用或注射过能导致肝损伤的药物。除了肝炎常见的乏力、纳差、右季肋部不适诸症之外,部分病例伴有皮疹、瘙痒,周围血液中嗜酸性细胞增多(计数大于5%),有的伴有发热,不同程度的黄疸,少数病人还可发生其他器官如心、肺、肾等的病变。肝功能检查以胆红素和转氨酶(包括SG—PT或SGOT)升高为主。
药物性肝炎的诊断并不难,一般用药6周内有肝脏损害的表现,初发症状可有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表现;病初常有白细胞增加,末梢血中嗜酸细胞>6%;乙肝表面抗原、E抗原及甲肝、丙肝、丁肝等病毒指标均为阴性,结合肝功能异常即可确诊。
一般来说,药物性肝炎的预后良好。除个别情况外,只要立即停用引起肝脏损害的药物,多饮水,适当给予维生素B6、维生素C、肝太乐等保肝药物,或对症处理,经过较短的时间,肝功能即可恢复,也不会有后遗症。肝病患者由于肝细胞病变,肝脏功能减退,因此更容易诱发药物性肝炎,有时可造成严重后果,为了避免加重肝脏病变,用药必须谨慎。倘若患其他疾病时,千万不能自己乱服药物,特别是解热镇痛剂、安眠药、抗生素之类。如果到医院就诊时,也应主动向医生说明本人的肝病情况,供医师参考,以决定用药方案。当然,治病还要分清轻重缓急,如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某些对肝脏有损伤的药物时,应该适当减少药物剂量,同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用药期间,要密切注意肝功能的变化。
(编辑 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