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7期
多运动还是常安静
作者:黄建民
养生莫善于动
伏尔泰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他那句“生命在于运动”的格言流传极广,产生了巨大影响。无数人信奉这句名言,并贯彻于体育、医疗、保健之中。
不少学者认为,生命就是要“动”。因为,只有运动、锻炼,只有多思多想,才可使各器官更加协调,才可使诸动作更加灵活,才可使大脑变得更加聪慧,也才可使心脏的收缩更有力,血氧的供应更充分。一句话:“用则进,废则退”,而这正是生物学上的一条重要规律。
关于生命与运动的紧密关系,我国古人早有认识。金元四大家之一的朱丹溪,在《格致余论》中就明确指出:“天之为物,故恒于动;人之有生,亦恒于动。”明代颜习斋的观点是:“一身动则一身强。”清代思想家颜元的养生口号更直截了当:“养生莫善于习动!”古人还从“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马不行而脚直,车不驾而自朽”的经验中得出结论:运动有益于强身健体。
的确,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往往是通过运动来体现生命的价值,通过运动来获取生命的快乐的。常常还能通过坚持体力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增强和改善体质的目的。
“动”不可过
虽说谁都不否认“动”在生命中的价值,但有趣的是,对于运动是不是可靠的益寿之道这一问题1985年在纽约召开的国际老年学学术会议上,却只有约1/3的学者赞成此说,另有约1/3的学者不赞成此说,其余的则表示“吃不准”。
不过,即使赞成运动有益的人,也主张体育锻炼要循序渐进和适可而止。因为,运动过度可以加速身体某些器官的“磨损”,使一些生理功能失调,使人的寿命因此而缩短。用毕生精力研究长寿学的专家指出:小运动量有利活动筋骨也有益于延年;过度运动则使体内消耗量增加,机体会受损,故主张运动应适量。美国学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超级球星和拳击手的寿命,要比学业上有成就者平均短8~8.3岁。国外的一家保险公司在调查分析了5000名已故运动员的情况后发现,他们中的多数人活不过普通人。可见,不是运动时间愈久、运动负荷越大越好。体育运动如此,日常的工作、生活也应是如此。这些事实给我们的启示是,“生命在于运动”似乎可以理解为:适度地活动躯体,有劳有逸地进行劳作,才是保持和增进健康的途径之一。
人主安静
然而,事情还有另一面。若通过实验手段降低鱼类等一些变温动物的体温和活动量,让它们“静”下来,寿命就可大为延长。有些“植物人”,经过几年、几十年的“呆睡”,醒来后的容颜仍如往昔那般年轻。乌龟是很少运动的动物,可乌龟却是动物中的寿星,远比善于奔跑的狮、虎、豹类要活得长久;老鼠生性爱动,寿命就更短了。这样看来,不常运动至少不是衰老和短寿的因素。
在我国,主静的养生思想始终优于主动的养生思想。老子认为:“清静为天下正”;管子认为:“人主安静”。儒家强调“仁者寿”,后人对之解释也是:“仁者无欲,故静;性静者多寿长。”我国最早的医书《内经》,要求人们“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显然主张以“静”为上。《内经》又有“静则生化气,动则苛疾起”之说,并认为“静则神藏,躁则消亡”——其意虽指精神情志应保持淡泊宁静状态,以求真气内存、心神平安,实际已是明显地在提倡“生命在于静养”了。在我国古人看来,静才是养生的核心和长寿的根本。
“静”法种种
当然,“静”并不等于不活动,那是相对“动”而言的,切不可望文生义地看待“静”,正如不可片面地理解“生命在于运动”一样。
如何“静”呢?人们提出过多种“静”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下面几种:
一是“灯用小炷”。《养性延命录》说,人寿虽有百年大限,但懂得节护之人可以活到千岁。这好比点油灯,若用大炷燃点,很快就会油尽灯灭;要是用小炷,就会燃点到久久时候。隋唐时期的著名医学家孙思邈是提倡“灯用小炷”法的,他活了102岁,是位高寿之人,想必甚有体会。他还说过:“养性之道,常欲小劳。”“小劳”是相对于“大疲”即“大动”而言的,所以应理解为“小炷”之意。
二是“努力人静”。有人认为,功法中的“内功”即是习静之法。此法不是要求练功者心如死灰,而是要人排除妄念。“人静”时要求放松躯体和大脑,此时的心跳与机体的新陈代谢必然减慢。可以认为,这也是节约脑力、体能的一种方法。当今,有人还主张在“静默”状态下,通过默想或静静地作画等手段,来表达自己与疾病、与衰老的斗争愿望,借以达到祛病健身的目的。在国外,“超觉静思”、“静坐健身”、“椅子坐禅”等养生之道逐步兴起,表明人们正在重视“静”,表明对“静”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
三是不煞费苦心去争名夺利。浙江舟山普陀寺有一对联,是名僧苏曼殊所撰,曰:“乾坤容我静,名利任人忙。”这显然是“仁者无欲”的翻版,尽管一般人很难做到。
此外,限制热量摄入,适当降低体温,也被认为是安静之法。